根据《 (略)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千员带万社”行动方案》(惠农函〔2023〕131号)及《 (略) 惠阳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千员带万社”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惠阳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辅导员职责
(一)宣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筹备和设立工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登记注册等提供咨询、指导、代办等服务。
(三)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社制定规范的章程,建立合适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等工作。
(四)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推广先进种养技术,开展标准化生产,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等。
(五)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 (略) 场。指导其开展品牌化经营,参加农产品宣传推介和产销对接活动,发展电商业务。
(六)协助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承担农业农村发展建设项目。
辅导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利用辅导员的身份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非法利益。
(二)泄露国家、工作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商业秘密。
(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遴选数量和行业领域
面向以下六个行(专)业领域,遴选辅导员总数不少于10名。
(一)农业技术支持类:农业技术推广部门、 (略) 所专业技术人员、乡土专家、种养能手等;
(二)农业农村经营管理账务会计类:财会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经系统领域的专家学者等;
(三) (略) 场营销类:经营管理、市场营销专业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社企对接服务方的人员等;
(四)金融信贷保险类:金融、保险机构信贷、保险业务员等;
(五)质量标准类:参与过农业绿色种养、农产品质量标准制定的农技人员、农业领域专家学者等;
(六)其他类: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服务的社团组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等。
三、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9月23日(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惠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主楼5楼政策法规与产业发展规划股(联系人:严月云,联系方式:0752-*)。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个人申报或由所在单位推荐,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送达或 (略) 惠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政策法规与产业发展规划股。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 (略) 惠阳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申报表》及近期免观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明及工作情况等介绍材料。由单位推荐的需提交推荐函。
四、遴选程序
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初步遴选入围人员经在区 (略) 公示5天无异议后核发聘书,认定为惠阳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
(略) 惠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9月13日
附件
(略) 惠阳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申报表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照片(2寸免观彩照) | |||
籍 贯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略) 校 | 所学专业 | |||||
家庭住址 | ||||||
主要教育经历 | 教育时间 | 院校名称 | 学历 | 专业 | 证书 | |
工作经历 | 起止日期 | 单位名称 | 工作岗位 | 工作内容 | ||
获得奖励或成功案例 | ||||||
申 报 渠 道 | ¨个人申报 ¨单位推荐( 推荐人: ) | |||||
声明:本人在此表格上所填写及提供的一切资料均为真实及正确,若有隐瞒,或所提供的资料不真实,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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