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3 文章来源: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轻质隔墙板生产线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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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南一环路)政务服务中心1楼环保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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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质隔墙板生产线项目 | |
海南 (略) " | |
(略) 澄迈县老城镇老城社区居委会富音北路西侧华盛新人造板厂区内 | |
沧州柯蓝 (略) | |
项目占地面积为3050㎡,总建筑面积约为3050㎡。项目拟设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堆场、办公区等,年产90万平方米轻质隔墙板。 | |
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环境生态准入清单,排放污染物符合 (略) 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项目营运期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评价分析,若采用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手段,可控制环境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要求。 | |
根据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海南 (略) 申请核对地块用地规划情况的意见,海南 (略) 用地未在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园区用地。本项目租用海南 (略) 用地内的厂房进行建设生产,因此,本项目与澄迈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是相符的。 | |
无 | |
无 | |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及清水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气:项目有组织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项目食堂油烟通过收集后经过油烟净化器装置处理后由专有管道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搅拌站、拔管机等各种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及隔声等降噪措施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固废:沉淀池沉渣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1)大气环境: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 |
加强对危险物质的管理,在储存、使用过程中防止跑、冒、滴、漏;明确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到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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