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江路、长江道等 5条道路维修项目设计(项目名称) (略) 城市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略) 管理委关于靖江路、长江道等 5条道路维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城管规【2023】21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9635.85万元(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 (略) 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靖江路、长江道等 5条道路维修项目设计经批准已启动,本项目包括:
靖江路、津滨大道、春明路、淮河道南侧辅道、长江道5条道路出现不同程度病害,其中3条评定为D 级、2条为C 级,路况水平整体较差,亟需实施道路维修。
主要内容
实施靖江路(卫国道一东风立交桥)、津滨大道(雪莲桥—外环东路)、春明路(复康路立交一红旗路)、淮河道南侧辅道 (辰泰桥— 外环线)、长江道(密云路—雅安桥) (略) 管快速路、主干道路面病害进行针对性维修,具体内容包括车行道的面层补强、基层挖补维修;人行道的换砖铺筑整平及重新施作基础维修;检查井、收水井的升降加固及无障碍设施的完善、隐形井的维修更换;道路标线的重新施划等。
为了能及时完成目标,特对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择设计单位承担本工程设计工作。
2.2工程建设地点
(略)
2.3设计服务周期
中标后,接到招标人下达任务通知书之日起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其他相关工作。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靖江路(卫国道一东风立交桥)、津滨大道(雪莲桥—外环东路)、春明路(复康路立交一红旗路)、淮河道南侧辅道 (辰泰桥—外环线)、长江道(密云路—雅安桥)5条道路维修,中标单位负责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的工作。
- 靖江路跨越河北区与河东区,北起盘江道,南至成林道,其中卫国道-东风立 (略) 主干路,本次维修范围为卫国道-东风立交桥,全约长0.8 km。
- 津滨大 (略) 河东区、东丽区,西起十一经路,东至津滨高入速口, (略) 快速路。本次维修范围为雪莲路—外环线段,分为上下两幅,单幅路长度约1.75 km。
- 春明路位于南开区, (略) 快速路,本次维修范围为复康路立交至雅安桥段落的主路,维修长度约1.32 km。
- 淮河道(辰泰桥~外环线) (略) 北辰区,西起辰泰桥,东至外环北路, (略) 快速路。本次维修改造工程的范围:淮河道南侧辅道(辰泰桥~外环线),长度约2.4km;辰泰桥南侧桥下辅道,总长度约0.315km。
- 长江道起点为密云路,设计终点为红旗路,全长1.986km。本次工程内容为路面结构、人行道维修以及路面范围内收水井、检查井的维修,破损树穴石更换,其余附属设施不在本次工程范围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资质,设计资质须具体下列条件之一: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略) 政行业*级,3、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4、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专业(道路工程)*级资质;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完 (略) 快速路(或主干道)或一项公路(一级及以上)工程的设计 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3.3.1、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市政、道路工程专业),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主 (略) 快速路(或主干道)或一项公路(一级及以上)工程的设计工作。
(2)设计工程师3名,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其中道路相关专业人员2名;造价相关专业人员1名。
3.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3(1)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声明,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4)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规定的其他被限制投标的范围。(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无黑名单信息,申请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3.3.4财务要求: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应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10日至2023年03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大 (略) (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806)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不邮寄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日内寄送。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30日9时30分,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第二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
提示: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 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略) 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大 (略) |
地址: | (略) 河东区八纬路105号 | 地址: | (略) 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 806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黄方略 | 联系人: | 王瑞兴、戴畅 |
电话: | 022-* | 电话: | 022-* |
传真: | 022-* | 传真: | 022-*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略) 天津迎水道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 |
受理负责人:张立潮,电话:*,传真:*。受理单位地址: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88号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