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稷山县拟出让地块*用地范围考古发掘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稷山县文物保护中心 | ||
(略) 域 | 山西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8日 17:51 |
预算金额 | ¥34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董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稷山县文物保护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佛寺西100米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西德睿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稷山县文物保护中心
项目名称:稷山县拟出让地块*用地范围考古发掘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稷山县拟出让地块*用地范围考古发掘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4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对该项目用地范围考古发掘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64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基本建设用地考古前置管理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8号)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基本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运政办发〔2021〕6号)文件要求考古前置,土地出让前需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因考古发掘工作专业技术性极强,并且考虑到地下文物的保护安全问题,只能由具备文物发掘资质的单位来完成。山西 (略) 是全省具备考古发掘资质单位, (略) 考古队与山西 (略) 是签约合作单位, (略) 唯一考古机构, (略) 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考古发掘工作,人员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队*配备完整,能圆满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推动该项目工作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稷山县拟出让地块*用地范围考古发掘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考古队
地址: (略) (略) 189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1月29日 至2023年12月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薛先生
联系地址:稷山县大佛寺西100米
联系电话:0359-*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地址:稷山县崇文街20号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西德睿 (略)
联 系 人:董女士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祥和家苑对面三川烟酒3楼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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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pdf (1.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