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交示字[2024]10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公信的原则,于2024年7月17日拍卖出让成交3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成交地块基本情况
(一)1.宗地编号:CTP-2414;
2.地块位置:运 (略) 北侧、大运河西侧;
3.出让面积:*.29平方米(合90.6364亩);
4.土地用途:居住、兼容商业,其中兼容商业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大于总用地面积的 30%;
5.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住宅70年,商业40年;
6.主要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容积率 1.2-1.5、绿地率不小于 35%、建筑密度不大于 30%、建筑高度住宅不高于 27 米,同时满足大运河核心监控区规划建设要求。地下不超过-15 米(不含地基部分)。
7.土地出让成交价格:*万元。
8.受让人:河北裕 (略) 。
(二)1.宗地编号:CTP-2415;
2.地块位置:新华区海丰大道东侧、 (略) 北侧;
3.出让面积:*.46 平方米(合95.6092亩);
4.土地用途:居住、兼容商业,其中兼容商业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大于总用地面积的 20%;
5.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住宅70年,商业40年;
6.主要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容积率为1.6-2.5,绿地率不小于 35%。容积率1.6-1.9,对应的住宅建筑高度上限为36米,建筑密度上限为28%;容积率2.0-2.5,对应的住宅建筑高度上限为54米,建筑密度上限为20%。该地块全部用于回迁安置房建设。
7.土地出让成交价格:*万元。
8.受让人:沧州建投 (略) 。
(三)1.宗地编号:CTP-2417;
2.地块位置:运河区永安大道东侧、 (略) 南侧;
3.出让面积:*.6平方米(合29.6349亩);
4.土地用途:工业;
5.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50 年;
6.主要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容积率不小于1.3,绿地率不大于 15%,建筑系数不小于40%,建筑高度不大于40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5%。
7.土地出让成交价格:*元。
8.受让人:沧州 (略) 。
二、公示期: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2日。
三、上述宗地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一)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运河区求是南大道2号
联系人: 高先生
联系电话:0317-*
(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 (略) 运河 (略) 54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7-*
(略) (略)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