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武 (略) 机关 (略) 武 (略) 法院专递服务(EMS)项目 (项目编号:SHGP-2024-B028)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4日 发布来源: (略) 武 (略) 机关 一、项目编号:SHGP-2024-B028 二、项目名称: (略) 武 (略) 法院专递服务(EMS)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 杨森、李晔、李绍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4700.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參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武 (略) 机关 地址: (略) 武清区雍阳道426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 (略) 地址: (略) 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金钰 电 话:022-*-8008/8001 十、附件 十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规定:“ (略) 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邮政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邮政法》第八十四条规定“邮政企业, (略) 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以及《 (略) (略) 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 (略)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 (略) 专递方式送达”的相关要求, (略) 武 (略) 决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使用邮政EMS进行快递服务。 天津 (略) 2024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