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南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报送南海区自然村“截污到户、雨污分流”建设项目—九江镇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工程( (略) 、 (略) 、 (略)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佛山市南海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补齐自然 (略) 理设施短板,确保实现自然村生活污水“ (略) 理”,截污村村覆盖、户户覆盖,污水不入河涌,同意实施南海区自然村“截污到户、雨污分流”建设项目—九江镇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工程( (略) 、 (略) 、 (略) )项目(项目代码:2207- *** -04-01- *** )。
二、项目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 (略) 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约 *** 公里排水管网。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 *** 万元,其中:工程费 ***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万元、预备费 *** 万元。 (略) 需资金由南海区财政出资(50%)+ 九江镇财政出资(40%)+ 建设单位自筹(10%)。
五、项目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南金村民委员会。
六、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招标核准、资源利用、节能审查、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手续未完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八、本文件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项目的,请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南金村民委员会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 (略) 申请延期开工建设。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