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宁自治县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环 (略) )监理的补充文件1
各投标单位:
镇宁自治县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环 (略) )监理招标,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以下更改,请各投标 (略) :
P21第四章2.1“本项目建安费约5000万元,投标人 (略) 投标。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以5000万元×(1 — (略) 报下浮率)得出各投标人“监理服务费报价”, (略) 计算的“监理服务费报价”计算报价得分。该“建安费”和“监理服务费报价”不作为结算依据,仅作为计算监理服务费报价得分的基准。”
更改为:“本项目建安费约5000万元,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以5000万元× (略) 报报价得出各投标人“监理服务费报价”, (略) 计算的“监理服务费报价”计算报价得分。该“建安费”和“监理服务费报价”不作为结算依据,仅作为计算监理服务费报价得分的基准。”
(略)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