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和平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和平区全民健身中心改造项目材料试验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048)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1日 发布来源: (略) 和平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项目概况 和平区全民健身中心改造项目材料试验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河西区广顺道2号4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48 项目名称:和平区全民健身中心改造项目材料试验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元 最高限价:7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检测行为开始时生效,至出具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形式的检测报告,双方确认检测服务完成后合同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证件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0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023年6月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三)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省、自治区、 (略) 或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1日到 2024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河西区广顺道2号408室 方式:现场获取采购文件,请携带如下资料: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授权书(格式自拟)、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开票信息(注明开具普票或专票) (略) (略) 408室现金获取。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西区广顺道2号( (略) (略) )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西区广顺道2号( (略) (略) )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 (略) (略) 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和平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地址: (略) 和 (略) 211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河西区广顺道2号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春建、陈丽娜、杭斌、莫砚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略) (略) 2024年0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