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南州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3年林)施工(福泉市)第2次答疑澄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招标公告的项目编号:E*EM*
原招标公告的项目名称: (略) 黔南州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3年林)施工( (略) )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2月18日
二、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招标文件
澄清内容:
序号 | 澄清项 | 澄清前内容 | 澄清后内容 | ||||
1 | 招标文件中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仟*佰***万*仟*佰***元*角*分(¥*.81元); 本项目的投标工程成本警戒值为:*仟*佰***万*仟*佰***元零*分(¥*.03元);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仟*佰***万*仟*佰***元*角*分(¥*.23元); 本项目的投标工程成本警戒值为: *仟*佰***万*仟*佰***元*角*分(¥*.31元); | ||||
2 | 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1条 | 施工组织设计A:20分 项目管理机构B:19分 投标报价C:50分 其它评分因素D:11分 细微偏差扣分E:5分 投标人得分=A+B+C+D-E | 施工组织设计A:20分 项目管理机构B:19分 投标报价C:50分 其它评分因素D:11分 细微偏差扣分E:25分 投标人得分=A+B+C+D-E | ||||
3 | 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件三:评 分 标 准”——“E、细微偏差扣分评分规则” | 扣分因素的评审和评分(F) | 分值 | 评分 标准 | 扣分因素的评审和评分(F)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补正、修改的内容或者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书中出现非实质性偏差(如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等)的内容 | 5分 | 每出现一处细微偏差扣0.5分,本项扣分5分扣完为止。 | 补正、修改的内容或者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书中出现非实质性偏差(如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等)的内容 | 5分 | 每出现一处细微偏差扣0.5分,本项扣分5分,扣完为止。 | ||
司法诉 (略) 执行立案信息记录 | 20分 |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2年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中被列入“被执行人”当事人名单信息记录一次扣5分,本项扣分20分,扣完为止。 | |||||
合计 | 5分 | 合计 | 25分 | 注:以上被执行人立案信息记录等扣分项由投标人进行诚信申报: ①投标人如不存在以上被执行人立案信息记录的,需提供书面承诺,并提供查询记录截图等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若存在以上被执行人立案信息记录的,投标人应如实申报及提供查询记录截图等证明材料。若不如实申报的,将被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中标,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投标人相应法律责任。 |
澄清日期:2024年02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其余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资源调查监测中心
地 址: (略) 匀东镇长秀路3号
联系人: 杨勇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普瑞 (略)
地址: (略) 观山湖区阳关大道麒龙商务港A地块1号楼4层1号
联系人:林玲
电 话:*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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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项目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