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泗阳县居家适老化改造(消费品以旧换新)项目 JSZC-#-TYJT-C2024-004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获取地点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TYJT-C2024-0041 项目名称:2024年泗阳县居家适老化改造(消费品以旧换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第四章 采购需求 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进口产品。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等方面,对泗阳县有需求的社会老年人家庭、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适老化改造服务,支持居家适老化设施改造和智能监测设施、适老辅具配备,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提升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改造对象及补贴政策 本项目补贴对象为泗阳县内 60 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家庭。补贴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 31 日结束。已经享受过各类政府购买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补贴的此次不再给予补贴。 三、补贴原则 (一)一户一补 以老年人家庭为单位,同一老年人身份证号 (略) 房产只能对应申请一次补贴。由适老化改造房屋所在地民政部门受理、统计和补贴。 (二)需求导向 尊重老年人及其家庭意愿,以自愿申请为前提,由老年人家庭自主申请并负责改造质量监控。 (三)先改后补 根据实施改造申请先后顺序进行补贴,补贴额度用完为止。如到期未用完,收回中央和省级资金。 (四)补贴立减 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签订合同后,只需按照补贴比例和金额支付自付部分费用,享受补贴立减的优惠。 四、补贴标准 省级制定《江苏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建议目录》。供应商可根据当地实际和老年人需求,细化本地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清单,清单内的居家适老化设施改造和智能监测设施、适老辅具配备均按照成交价格进行补贴。60-79周岁的社会老年人自付 50%,补贴 50%,80周岁及以上的社会老年人适老化改造补贴比例提高到80%,自付20%,社会老年人补贴上限均为每户3000元。经济困难老年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在每户3000元限额标准内按实际支出全额补贴。超出补贴标准部分由老年人家庭自行支付。具体支付及审核标准详见关于印发《江苏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民养老[2024]29号)、关于做好江苏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补充通知(苏民养老[2024]36号)。 五、补贴申报流程 (一)申请改造 改造前,由老年人家庭(可由亲属、社区工作人员、居家上门养老服务人员等代为申请,代领申请人须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承诺待申请情况属实,并上传申请改造老年人的相关信息,同时简化老年人家庭改造申请承诺书、购买适老辅具神表情承诺书上传方式)通过“江苏民政”微信公众号—“微服务”—“居家适老化改造”移动端应用,或“苏服办”APP—“居家适老化改造”移动端应用提出改造申请,按要求上传老年人身份证、拟改造住房的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宅基地权属证等相关证明),并提交老年人家庭改造申请承诺书;老年人租住他人房屋或居住子女、亲属房屋的,如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还需获得所居住房屋产权人的授权。可由子女、社区工作人员代为填报申请。申请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30 日。 (二)对接需求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择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的服务企业2家参与,并向社会公布。中标单位与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的老年人家庭对接服务需求。双方确定具体改造事项,制定改造工作方案,约定开工完工时间,保存改造前的图片资料。改造方案须经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签字确认,双方签订合同后方可实施适老化改造。 (三)上传资料 老年人家庭改造完成后自主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确认后,由中标单位向民政部门提出竣工申请。通过“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企业端系统应用上传以下材料:改造合同、改造和购置物品清单、房屋改造前水印照片及定位、改造后水印照片及定位;发票和老年人家庭自付部分支付凭证(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除外)、验收合格确认单、申领补贴承诺书、改造企业申领补贴银行账号信息。 (四)审核拨付 民政部门在 5 个工作日内对补贴申领料进行线上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抽查。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改造企业银行账号。 六、投标报价及结算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固定全费用单价,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相应货物或服务的人工、材料、设备、供货、包装、运输、安装调试、保险、培训、工具、辅材、地面墙面开槽及开孔、施工改造、完工垃圾清运及室内清洁、利润、风险、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货物或者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以 《2024年泗阳县居家适老化改造(消费品以旧换新)项目参考清单》中各项单价最高限价为基准,供应商以“优惠率”的形式报价,优惠率为百分数,0≤优惠率<100%。且最多只能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0.88%”)。 实际结算费用=清单单价最高限价基准价×(1-优惠率)×实际需求量。 (例如:报价为10.88%,则实际结算费用=清单单价最高限价基准价×(1-10.88%)×实际需求量, 且实际结算费用不得高于预算金额) 七、售后服务要求 免费质保期为交付使用验收通过之日起2年。在免费质保期内,除人为损坏和不可抗力因素外,入围供应商负责对其提供的物品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入围供应商在接到维修函电后,必须在24小时内对服务对象(或采购人)所提出的维修要求作出响应并在48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在最短时间内修复完毕。如不到场,服务对象(或采购人)有 (略) 理,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入围供应商派往现场的人员,应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现场解决问题时,不得无故拖延或推迟,为采购人提供最佳的服务。如入围供应商怠于维修的,采购人或者被改造家庭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从项目尾款中扣除。在质保维护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设备故障和零部件损坏,入围供应商应无条件维修或更换,更换的零部件质保维护期顺延。 八、项目验收: 1.老年人家庭改造完成后自主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确认后,由服务企业向采购人提出竣工申请。 2.按户据实结算。按户据实结算。老年人家庭改造完成并经老年人家庭验收合格后,60-79 周岁的社会老年人补贴 50%,自付 50%;80 周岁及以上的社会老年人适老化改造补贴 80%,自付 20%。社会老年人补贴上限均为每户 3000 元,超出补贴标准部分由老年人家庭自行支付。经济困难老年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在每户3000元限额标准内按实际支出全额补贴,超出补贴标准部分由老年人家庭自行支付。具体支付及审核标准详见关于印发《江苏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民养老[2024]29号)、关于做好江苏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补充通知(苏民养老[2024]36号)。 3.如因供货方未及时完成及提交申报资料不及时等原因造成资金无法支付(财政资金被江苏省财政厅收回)由中标方承担责任。(#未完成的,造成资金被省收回的,罚服务机构被收回资金的10%。) 九、工期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的施工、供货安装并通过验收。 十、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价款的10%;改造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实际完成量价款的 95%;余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