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9日 23:59
更正为:2023年11月10日 23:59
2、原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更正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增加投标人须知: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与投标时加密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投标文件打印版2套(一正一副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将《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
其他内容不变。
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查看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公示栏,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 补充通知.pdf (md5:93F2FBB596E5BF9725A4FA42C9AEFE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