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北辰区征告字〔2024〕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双口镇安光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北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 (略) -北辰生活垃圾处理厂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北辰发改投资〔2022〕76号), (略) ( (略) -北辰生活垃圾处理厂界)道路工程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生活垃圾处理厂南侧的土地,面积0.2995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3月8日,由双口镇人民政府、市规划资源局北辰分局等调查单位,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6日至3月19日(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资源科; 联系电话:*)
北辰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