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X2024RP# | ||
项目名称: | (略) 玉山县商业城部分店面招租(1年) | ||
标的名称: | 玉山县商业城东4号店面招租(1年)(出租底价:8.#元(总租金)); 玉山县商业城东3号店面招租(1年)(出租底价:6.#元(总租金)); 玉山县商业城东2号店面招租(1年)(出租底价:6.#元(总租金)); 玉山县商业城东1号店面招租(1年)(出租底价:6.#元(总租金)); 玉山县商业城西7号店面招租(1年)(出租底价:6.#元(总租金)); 玉山县商业城西6号店面招租(1年)(出租底价:6.#元(总租金)); 玉山县商业城西5号店面招租(1年)(出租底价:6.#元(总租金)); 玉山县商业城西4号店面招租(1年)(出租底价:6.#元(总租金)); 玉山县商业城西3号店面招租(1年)(出租底价:6.#元(总租金)); 玉山县商业城西2号店面招租(1年)(出租底价:6.#元(总租金)); 玉山县商业城西1号店面招租(1年)(出租底价:6.#元(总租金));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12-13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12-25 | ||
项目简介: | 玉山县商业城东4号店面 | ||
| 1.本次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阳禾房 (略) 出具的赣阳禾房估字(2024)第0280号《评估报告书》。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拍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公告的拍租面积均为参考面积,可能存在误差,实际交付以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 4.承租方在本次拍租至租赁期满,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民事、刑事以及安全责任自行承担。承租方应当缴交的各项相关税、费自理,与招租方无关。 5.租赁期间,承租方须按国家规定合法经营。店面不得经营农药、化肥、鞭炮等有毒有害危险物资及石材、铝合金、不锈钢加工等粉尘噪音污染严重项目,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行业。经营项目所需相关证照(消防安全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由承租方按照国家规定自行办理,费用自理,租赁期间,承租方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 6.装修免租期:1个月,租赁的相关约定、标的交付及租赁生效日期以招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7.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一个月支付一次,合同租赁押金为#万元整,遵循先付租金(含租赁保证金)后使用的原则。上一月到期前15个自然日内支付下一个月的租金。 8.竞租成功后,承租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招租方有 (略) 置标的;标的房产由招租方按现状交付给承租方(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9.原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同等价格的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人参与竞拍未成功,原承租人必须于起拍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将店面腾空交付招租方。 10.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标的房产结构。如 (略) ,须征得招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承租方投入的装修和相关设施、设备应满足消防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所需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租赁期满或承租方不经营时,原租赁合同自动解除,承租方可将移动财产带走,但不得随意拆除标的房产装修,遗留装修归招租方所有,招租方对承租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12.房屋租赁期间,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标的房产,已收取租金和租赁押金不退。 (1)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2)损坏承租房屋,在招租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4)利用承租房屋,设立抵押、担保、转让。 13.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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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招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5.【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招租所涉及的税赋承担: 承租方承担。 (2)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3)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_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 7.【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招租方将标的交付给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 (略) http://**)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 (略) 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得代交保证金,确需代交的,一个交纳主体针对一个交易标的只能交纳一份交易保证金,代交的须备注项目名称及被代交方名称),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 (略) 咨询地址:玉山县冰溪镇人民大道152号(莲塘信用社边) 联系电话:0793-# #(张) 10.【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 (略) (略) 账号:#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7日16时 拍卖地点: (略) |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 (略) 联系电话:07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