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 (略) 碎石加工项目 (略) (略) 巴彦县丰乐乡制砖厂,中心位置卫星坐标为:N46°12′19.718″,E127°8′57.169″。项目总投资1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1.5万元;建筑面积155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破碎区域的1间建筑面积为200m2的颚式破碎机板房、1间建筑面积为300m2的圆锥式破碎机板房,3间建筑面积分别为100m2的筛分机板房、1间建筑面积为200m2的头破仓(地下)、1间建筑面积为200m2的二级破碎仓(地下)、1间建筑面积为300m2的办公室、1间建筑面积为20m2的门卫室,1间建筑面积为35m2的危废暂存间,新建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为1555m2。本项目建设一条碎石加工线,生产线上配备1台振动给料机、1台颚式破碎机、1台300型圆锥磨、2台500型圆锥磨,各破碎环节后配备筛分机,2台为一组,整条生产线共配备6台筛分机。生产规模为年产粒径约为10-40mm建筑石料*t/a。年工作3200h,年加工石料量可达32万t。
项目于2023年4月28日 (略) 巴彦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文件,即《关于巴彦县 (略) 碎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巴环审表﹝2023﹞6)号。于2024年1月10日取得排污登记回执。(编号:*MA1CERXJ58001Z)
该项目已按要求完成了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严格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该项目已具备环保试生产条件,拟于2024年3月5日进入试生产阶段,试生产拟为3个月,如试生产期间环境保护设施需要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略) 将委托相关单位对本项目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并及时对本项目开展验收工作。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项目试生产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巴彦县 (略)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