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略) (略) :
所报的《关于报批石刻大道—香山大道文化品质提升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略) 管函〔 * 〕1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刻大道—香山大道文化品质提升工程(一期)。
二、项目代码: *** -01- *** 。
三、项目法人:重 (略) (略) 。
四、建设性质:改建。
五、建设地址:石刻大道、宝顶景区山路。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总面积约42.57万平方米。其中石刻大道段 *** 平方米;景区山路段 * 平方米。(一)石刻大道段:地形梳理提升、道路铺装提升、景观种植提升、文化小品提升、功能设施提升、景观照明提升。(二)景区山路段:道路铺装提升、山林种植提升、景观照明提升。工程类别包括土方工程、庭院工程、种植工程、灌溉工程、电气照明工程。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 * .94万元,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资金。
八、建设工期:12个月
九、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等。施工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略) 门按照职责分工, (略) 业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切实做好招标文件备案、信息公开、开标评标监督、 (略) 理、合同备案等工作。
十、节能审查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略) 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国家发改委 * 年第6号令等文件要求,严格抓好节能控制。
十一、其他事项
接此批复,请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待初步设计批准后,将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委审批。 (略) 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未落实建设资金之前不得开工建设及招投标,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重庆市大足区 (略) ?
????????????????????????????? * 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