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砀山县岩煌建材有限公司水泥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砀 (略) 水泥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砀 (略) 水泥制品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砀山县周寨镇张老家行政村张老家工业园 | ||
建设单位: | 砀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8.31 | ||
项目概况: | 砀 (略) (略) 砀山县周寨镇张老家行政村张老家工业园内闲置厂房,建设“砀 (略) 水泥制品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厂房总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购置上料机、搅拌机等生产设备,配有变配电、消防等配套设施,建成后年产水泥管3万米,水泥板6万平方米。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营运期废水:生活污水:化粪池(3m2)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车辆冲洗水、搅拌机冲洗废水:经沉淀池(30m2)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营运期废气:筒仓呼吸粉尘密闭负压收集+仓顶除尘器处理;上料搅拌工序粉尘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4/ 3576--2020)中表1、表2排放限值。 (3)营运期噪声:项目对产噪设备采取噪声环境综合整治,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经处理后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营运期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职工生活垃圾、残次品、过滤粉尘、废机油、废机油桶。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残次品外售处理;过滤粉尘企业集中收集后,回用生产;废机油、废机油桶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砀山县政务公 (略) 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砀 (略)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7-* |
邮箱: | ??*@*q.com | 通讯地址: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