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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2025年度村(居)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效果评估项目的询价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 (略) (略) 2024-2025年度村(居)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略) (略) 拟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2024-2025年度村(居)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效果评估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2024-2025年度村(居)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效果评估项目
二、资金情况
(略) (略) 2024-2025年度村(居)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分为2个包,评估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万*仟元整(¥*.00元)/包。
三、采购项目内容
根据有关文件, (略) (略) 2024-2025年度村(居)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提供的服务进行中期及期末评估。制定评估方案,根据评估情况,对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出具评估报告(含项目审计报告)。
五、委托运营主体要求
承接主体需是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 (略) 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信访事件;受委托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开展服务,自觉接受民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略) (略) 签订合同,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项目评估。
六、委托主体
(略) (略) (略)
七、委托方式
根据公告要求,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评估机构积极申报本服务,我局将择优挑选信用良好,运营管理规范的单位,委托其承接2024-2025年度村(居)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效果评估项目。
八、提交材料时间
报送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30至18:00,有意向的单位于2024年12月16日下午18:0 (略) (略) (略) 养老办公室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报价代表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的公章。
2.项目方案、报价单、资质证明、联系人、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等相关内容并加盖报价单位的公章。
参与报价的单位应将规定的文件材料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密封包装,并在信封或其他密封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不符合本询价公告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单位对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女士
联系电话:0898-*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养老办公室( (略) (略) 内B栋3单元6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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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