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嵊泗花鸟南岙客运码头提升改造工程 | 嵊泗县花鸟山岛南岙 | 嵊泗县交通运输局(嵊泗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 提升改造花鸟南岙客运码头,包括新建栈桥1座,长13.8m,宽6m; (略) 1座,面积374m2;修复码头面层、护舷、系船柱等。不新增泊位,不新增港口岸线使用。 | 本项目在公示期间,环保部门、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均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包括支持和反对)意见。 | 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备冲洗水和泥浆废水。 本工程施工期日均生活污水产生量约2.04t/d。施工生活污水如未经处理直接排海,将对局部海洋环境造成影响。生活污水纳入花鸟山岛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21)一级标准后排放,经处理后的污水排放对海洋环境影响很小。 设备冲洗废水主要来自施工车辆和机械设备的冲洗车辆、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冲洗废水产生量约为3.0m3/d,SS和石油类产生量分别约1.5kg/d和0.15kg/d。施工单位应在后方*域设置隔油沉淀池,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抑尘或冲洗用水,不外排。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过程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不显著。 钻孔灌注桩的施工将产生泥浆废水386.4m3。后方*域应建设泥浆池,泥浆水用泵抽运至泥浆池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洒水抑尘,严禁排放入海,避免对海域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气 本工程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扬尘,车辆行驶扬尘 (略) 的污染影响较大。风力扬尘主要产生于堆场及其它裸露表面,其影响范围一般在100m以内。环评要求施工单位施工时,配备洒水设备,定期洒水和清扫;进入施工区域的运输车辆在离开时应清洗轮胎等处的泥渣等;车辆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时,应覆盖帆布, (略) 洒落;建筑材料应采取洒水、覆盖防尘布等临时措施保存。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不显著。 施工机械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包括SO2、CO和NOx等。施工机械运行过程中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多为短期影响,工期结束,这种影响随即消失。只要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做好施工车辆、机械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使用清洁能源作为燃料,则施工车辆机械尾气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声环境 昼间距施工场界56.1m以外、夜间距场界561m以外,施工机械噪声贡献值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施工区与居民敏感保护目标花鸟村的最近距离为300m,昼间施工不会对花鸟村产生影响。本项目夜间不施工,也不会对花鸟村产生噪声影响。 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先进的施工工艺,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声施工机械数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声源叠加的影响;做好周围相关群众、单位的协调工作,及时通报施工进度,减少人为的噪声污染;合理 (略) 线,保持车况良好,尽可能匀速行驶,尽量避开居民区,同时应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避免午休、夜间运输作业;加强对施工队*的管理,提倡文明施工。 (4)固体废物 施工产生的弃方主要为施工灌注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经沉淀干化处理后的钻渣,产生量约96.6m3,钻渣干化处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过程钻渣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码头的施工建设会残留一定量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废钢筋、包装袋、建筑边角料等。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废弃建材进行分拣,实现废弃建材的综合利用,不可利用部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03t/d。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也要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会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本项目施工建设会残留一定量废弃建材,主要包括废钢筋、包装袋、建筑边角料等。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废弃建材进行分拣,实现废弃建材的综合利用,不可利用部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期桩基施工产生的泥浆钻渣经沉淀干化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生态环境 采用增殖放流等方法进行生态补偿; (略) 打桩采用钢护筒,防止泥浆水溢流入海;在后方*域设置泥浆沉淀池,灌注桩产生的泥浆水用泥浆泵输送到沉淀池中沉淀、固化,沉淀后上清液用于场地抑尘。施工作业应预先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安排好水工建筑位置和施工进度,避免在鱼虾产卵季节进行桩基作业;作业范围严格限制,禁止超范围作业。施工作业应满足海洋管理条例要求。应在避开风浪情况下的作业,作业时应尽量避免使水体悬浮物浓度急剧增高;恶劣气象条件下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控制悬浮物影响的范围和强度,减小对浮游生物和渔业资源的影响。严禁直接向施工水域排放生活废水、冲洗废水、泥浆废水等,严禁向水域倾倒固体废弃物。 2、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为客运码头改扩建,不新增不扩大泊位,到港船舶与现状保持一致,船舶污水和现状基本一致。本码头正常情况下不接收船舶污水。 目前本码头航线的船舶污染物和船舶生活垃圾、船舶生活污水由嵊泗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在菜园镇小菜园码头负责统筹接收,船舶含油污水由嵊泗 (略) 等单位定期接收。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在港船舶的管理和监督,在停泊期间不得排放污水,处理达标的废水需在离港后在航行途中排放;到港船舶如在港区需排放舱底油污水的,应交由有能力有资质的单位接受处理,并签订相关协议、建立健全台账。因此,经处理达标排放的废水或者经接收处理的废水对海域水质环境影响不显著。 (2)废气 本项目为客运码头改扩建,不新增不扩大泊位,到港船舶与现状保持一致,因此,运行期不新增船舶废气排放源。根据本现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和运行后,各时期的大气环境调查结果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无明显变化,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靠岸停泊期间(靠港后的1小时和离港前的1小时除外)应使用硫含量≤0.5%m/m的燃油。 (3)噪声 本项目为客运码头改扩建,不新增不扩大泊位,到港船舶与现状保持一致,因此,运行期噪声源强与现状基本一致,在43.0~51.2dB间。在码头正常运行期间,不会对花鸟村产生噪声影响。 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减少因不良运行产生的噪声。加强船岸协调,避免船舶鸣笛。 (4)固体废物 由于船舶垃圾随船舶载客量变化而变化,难以准确估算,且码头不接受船舶垃圾,旅客少量随身垃圾可投放进码头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船舶垃圾由嵊泗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在菜园镇小菜园码头负责统筹接收。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很小。 码头设置垃圾桶。码头不接受船舶垃圾,旅客少量随身垃圾可投放进码头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船舶垃圾由嵊泗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在菜园镇小菜园码头负责统筹接收。船舶垃圾不得向海洋倒弃,须用密封式袋或桶盛装。 (5)生态环境 工程建设后,对于涨潮平均流速变化来说,新建栈桥所在区域流速呈减小趋势,流速减幅约为0.002m/s,流速减小的区域主要分布在新建栈桥西北侧,未对工程区外侧海域产生明显影响, (略) 周边海域来说, (略) 所在区域高程较高,工程实施后涨潮平均流速未发生明显改变。落潮情况相似。总之,工程实施后未对工程所在海域流态产生明显改变,流速变幅为0.002m/s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工程区附近100m范围内,未对工程周边海域流态产生明显影响。 工程实施后,新建栈桥所在海域呈淤积态。首年来看,最大淤积幅度约为0.02m,冲淤影响范围主要分布在栈桥所在海域周边,未对外侧海域产生明显影响,至冲淤平衡后,工程区范围内及周边海域冲淤变化趋势与首年相近,幅度有所增大。 选择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最小的推荐方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3日(5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审批办证中心) *(嵊泗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联系邮箱:*@*63.com
联系地址:嵊泗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四楼)环保窗口
嵊泗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