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年拆解6000吨废旧开关建设项目 | ||
项目代码 | 2205- *** -04-05- ***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税镇镇工业园 | ||
地理坐标 | (115度31分 *** 秒,33度13分 *** 秒)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非金属废料 (略) 理C4220 | 行业类别 | 第85项:金属废料 (略) 理421;非金属废料 (略) 理422(421和422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 |
总投资(万元) | 1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60 |
环保投资占比(%) | 6% | 施工工期 | 3个月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是: | 用地面积(m2) | 6600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无 | ||
规划情况 | 园区规划名称:《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2018-2030) 园区规划审批机关:太和县税镇镇人民政府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规划环评名称:《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 规划环评审批机关:阜阳市太和县 (略) 规划环评文件批复名称:关于《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规划 (略) :太环行审〔2020〕 (略)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1、《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2018-2030)》 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创办于2009年,位于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税镇镇。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规划面积为2.19平方公里,规划年限为2018年-2030年。聚集区性质定位为以木材加工为主导产业,以建材、塑料制品、农副食品加工等为辅的综合性生态工业聚集区。本项目位于税镇镇工业聚集区,属于园区规划范围,项目主要产品为塑料颗粒,为塑料制品业配套产业,与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主导产业不冲突,且项目已经园区同意入园,入园协议详见附件。根据《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2018-2030),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园区用地规划。综上,本项目与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规划相符。 2、关于《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表1-1项目与《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序号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切实落实环评报告书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准入条 (略) 原则,做好项目筛选,确保入区项目与产业定位一致。入区建设项目要认真履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划区内排污总量控制应符合阜阳 (略) 确定的总量控制要求,入区项目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聚集区企业污染治理措施,提高各企业清洁生产水 (略) 属行业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项目的建设与园区的产业定位不冲突。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 (略) 理,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为国内先进符合2按照规划“三轴、三片、两心”的空间结构,合理 设置基础设施建设能力,统筹规划并优先建设供电、集中供水、集中供热、中水回用、建成规范的危险 (略) 等设施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固废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规范 储存,并定期交由有 (略) 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符合3严格落实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敏感点防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确保周围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不受影响拟建项目建成后将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符合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拟建项目属于鼓励类第四十三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27条中“废旧木材、废旧电器电子产品、 (略) 板、废旧电池、废旧船舶、废旧农机、废塑料、废旧纺织品及纺织废料和边角料、废(碎)玻璃、废橡胶、废弃油脂等废旧物资等资源循环再利用技术、设备开发及应用”。另外拟建项目已经在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了备案,备案代码:2205- *** -04-05- ***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于阜阳市太和县税镇镇工业园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为园区塑料制品业配套项目,符合《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2018-2030)》及《太和县税镇镇总体规划(2015-2030)》。项目周边最近敏感点为杨新庄, (略) 界30m, (略) 界起设置50m环境防护距离,建 (略) 界周边50m范围内居民签订租赁协议,将房屋作为本项目办公用房。因此,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同时根据噪声预测结果,项目运营期杨新庄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根据《太和县税镇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和《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分土地 (略) 分建设用地,且规划环评要求园区边界设置5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设置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点。因此,项目南侧敏感点距离本项目较远, (略) 界南侧的敏感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综上,项目选址合适、可行。 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阜阳市太和县税镇镇工业园,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皖政秘〔2018〕120 号文和《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安徽省人民政府,2018年6月),拟建项目不涉及禁止开发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风景名胜区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其他类型禁止开发区的核心保护区域)。 本项目位于最近生态红线区西侧约2.2km,具体见附图四:阜阳市生态红线图。 (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 ①环境空气 根据《2021年阜阳市环境质量概要》,2021年全市空气质量为优良的天数284天、轻度污染60天,中度污染14天,重度污染6天,严重度污染天数1天,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空气优良率为 *** %。较去年空气优良率上升6.0个百分点。 2021年全市二氧化硫日均值浓度变化范围在3-19微克/立方米之间,均值为7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日均值浓度变化范围在6-67微克/立方米之间,均值为24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浓度变化范围在5-492微克/立方米之间,均值为79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日均值浓度变化范围在5-223微克/立方米之间,均值为45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均值浓度变化范围在0.3-1.3毫克/立方米之间,均值为0.6毫克/立方米;臭氧日均值浓度变化范围在13-246微克/立方米之间,日最大8小时均值为97微克/立方米;除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值超过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其余污染物浓度值均符合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因此项目区为城市环境质量不达标区。根据《安徽省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阜阳市将参照其从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运输结构调整等方面以及开展燃煤锅炉和炉窑综合整治、VOCS整治攻坚行动、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加强扬尘综合管控等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根据阜阳市“三线一单”中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划定,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区内,项目大气污染物实施“倍量替代”。项目建成后,各类废气均得 (略) 理,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满足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管控要求。 ②地表水 根据阜阳 (略) 发布的《2021年阜阳市环境质量概要》中监测结果,颍河共监测6个断面,其中七渡口断面、前宋渡口断面、毛家卧断面和杨湖断面为国控断面。监测结果表明颍河各个断面均为Ⅲ类水质,水质较好。 根据阜阳市“三线一单”中水环境管控分区,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区,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水污染物需实施“等量替代”。项目生活污 (略) 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因此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地表水产生影响。因此拟建项目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③声环境 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结果表明: (略) 在地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和4a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本项目各设备噪声经隔声降噪和距离削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中的3类标准和4类标准,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因此拟建项目符合声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综上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 (略) 用资源能源主要为水、电能,项目建成运 (略) 管理、设备选择、污染治理等多方面的措施,可使产生的污染物得 (略) 置,符合清洁运营的要求。项目对资源的使用较少、利用率较高,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 (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根据《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生态环境准入条件及负面清单,具体见下表: 表1-2 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生态环境准入条件及负面清单 具体内容入区建议符合性聚集区以木材、建材加工为主导产业,适当预留农副产品加工、塑料制品等优势产业鼓励入区不符合清洁生产水平达不到Ⅱ级及以上水平限制入区不符合高水耗、高物耗、高能耗的项目工艺 (略) 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不符合国家同期相关产业政策、达不到规模经济的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制浆造纸企业,禁止新建制革、酿造、印染、电镀等企业和项目禁止入区不符合禁止引进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两高一资)项目禁止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燃烧原(散)煤、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或者直接燃用各种可燃废物的设施和装置禁止引进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类项目禁止引进不符合聚集区规划产业定位的项目禁止引进环境污染严重、污染排放总量指标未落实的项目禁止引进国家、安徽省、太和县明确规定不得审批的建设项目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不属于鼓励入区、限制入区和禁止入区的项目,可视为允许入区的项目。因此,项目不在园区的负面清单内。 综上,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 (略) )文件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约束条件。 2、其他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1]3号)和《废弃电 (略) 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27-2010)的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表1-3项目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 政策名称相关要求本项目相关情况符合性《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严格限制在淮河流域新建印染、制革、化工、电镀、酿造等大中型项目或者其他污染严重的项目;建设该类项目的,应当事前征得省人民政府生态环 (略) 门的同意,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本项目不属于印染、制革、化工、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项目符合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本项目水污染防治设施符合本次评价要求,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符合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除执行前款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新建项目的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避开饮用水水源地和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功能区;(二)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先进设备和先进工艺;(三)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改项目应当把水污染治理纳入项目内容。工程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本项目选址位于太和县税镇镇工业聚集区,符合用地和产业规划,评价范围内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地和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功能区。本项目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先进设备和先进工艺。工程配套 (略) 理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投入生产或 (略) 有排污单位的污水治理设施,应当确保正常运转,达标排放 评价要求企业应定期维护污水治理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转符合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在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护区附近新建排污口,应当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 本项目不新建排污口符合禁止下列行为: 1、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和其他有毒有害液体;2、在水体中清洗装贮过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3、向水体排放、倾倒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可溶性剧毒废液或者将上述物质直接埋入地下;4、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5、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弃物或者放射性废水;6、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塌陷区和废弃矿坑排放、倾倒,或者利用无防渗措施的沟渠、坑塘输送或者存贮含毒污染物或者病原体的废水和其他废弃物;7、在河流、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贮存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8、围湖和其他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9、引进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10、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评价要求企业严格遵守《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不得有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符合《安徽省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1]3号)3.持续加大煤炭消费减量控制。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新、改、扩建项目严格实施煤炭减量或倍量替代,坚决遏制高能耗项目建设冲动,禁止新建企业自备燃煤设施。根据各市建成区扩建…… 4.深入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原则上不得新建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继续推动以煤为燃料的工业窑炉清洁燃料替代…… 项目 (略) 为电能; (略) 区内不使用燃煤,不涉及燃煤设施,符合文件要求符合6.优化产 (略) 。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支持发展先进产能,依法淘汰落后产能……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中鼓励类项目,符合文件要求符合《废弃电 (略) 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27-2010)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分类收集。2、不应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混入生活垃圾或其他工业固体废物中。3、收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不得随意堆放、丢弃或拆解。4、当收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零(部)件、元(器)件(见附录 B)时,应将其单独存放,并应采取避免溢散、泄漏、污染环境或危害人体健康的措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单独收集贮存在仓库,生活垃圾和其他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 (略) 置。本项目不涉及附录B中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零(部)件、元(器)件1、各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分类存放,并在显著位置设有标识。2、对于属于危险废物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零(部) (略) 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后得到的物品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时,其贮存场地应符合GB *** 的相关规定。3、露天贮存场地的地面应水泥硬化、防渗漏,贮存场周边应设置导流设施。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贮存场地不得有明火或热源,并应采取适当的措施避免引起火灾。各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分类存放,并在显著位置设有标识。项目不涉及属于危险废物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零(部)件。项目无露天贮存场地,所有物料均储存在仓库内。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贮存场地采取防火措施。1、拆解设施应放置在混凝土地面上,该地面应能防止地面水、雨水及油类混入或渗透。2、各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分类拆解。3、 (略) 规定的零(部)件、元(器)件及材料应预先取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的电源线也应预先分离。拆解设施放置在混凝土地面上,地面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各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分类拆解。本项目不涉及附录B中的零(部)件、元(器)件1、废弃电器 (略) 理技术应有利于污染物的控制、资源再生利用和节能降耗。处理设施应安全可靠、节能环保。2、处理废弃电器电 (略) 房内进行,处理设施应放置在能防止地面水、油类等液体渗透的混凝土地面上,且周围应有对油类、液体的截流、收集设施。3、废弃电 (略) 理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环保设施, (略) 理、 (略) 理、 (略) 理、防止或降低噪声等装置,各项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4、采用物理粉 (略) 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设置除尘装置,并采取降低噪声措施,当采用湿式分选时, (略) 理及循环再利用系统。5、对废弃电 (略) 理中产生的 (略) 理的固体废物,应交给有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 (略) 置。6、禁止直接填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出的废塑料。7、 (略) 理应符合HJ/T 364的规定。采取有利于污染物的控制、资源再生利用和节能降耗的废弃电器 (略) 理技术。处理设施安全可靠、节能环保。处理废弃电器 (略) 房内进行,处理设施放置在分区防渗的地面上,且周围设置对油类、液体的截流、收集设施。厂 (略) 理、 (略) 理、 (略) 理、防止或降低噪声等装置,保证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对破碎机采取封闭措施负压收集废气,废气 (略) (略) 理后经高度15m的排气筒排放,并采取降低噪声措施,不采用湿式分选。生产过程 (略) 理的固体废物,交给有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 (略) 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出的废塑 (略) 置, (略) 理符合HJ/T 364的规定。对附录B要求取出的、不能再生利 (略) 理过程中产生的不能再生利用的粉尘、废液、污泥及废 (略) 置。本项目不涉及附录B中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零(部)件、元(器)件1、收集商、运输商、拆解或(和)处理企业应建立记录制度,记录内容应包括:a)接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名称、种类、重量和(或)数量、来源;b) (略) 件和材料的种类、重量和(或)数量、处理方式与去向;c)处理残余物的种类、重量和(或)数量、处置方式与去向。2、收集商、运输商、拆解或(和)处理企业有关废弃电器电 (略) 理的记录、污染物排放监测记录以及其他相关纪录应至少保3 年以上, (略) 门存的检查。3、宜对收集商、运输商、拆解或(和)处理过程可能造成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进行评估。应遵守国家相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并制定操作时 (略) 理程序。对可能受到有害物质威胁的员工应提供完整的防护装备和措施。4、操作人员在拆解、处理新的废物类型时, (略) 门人员的指导或岗前培训。5、处理企业应对排放的废气、废水及周边环境定期进行监测。拆解建立记录制度,记录内容包括:接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名称、种类、重量和(或)数量、来源; (略) 件和材料的种类、重量和(或)数量、处理方式与去向;处理残余物的种类、重量和(或)数量、处置方式与去向。拆解废弃电器电 (略) 理的记录、污染物排放监测记录以及其他相关纪录至少保3年以上,并主 (略) 门存的检查。 (略) 理过程可能造成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进行评估。根据国家相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制定操作时 (略) 理程序。对可能受到有害物质威胁的员工提供完整的防护装备和措施。操作人员在拆解、处理新的废物类型时, (略) 门人员的指导或岗前培训。对排放的废气、废水及周边环境定期进行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