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抵税财物拍卖行为,公开、公平、公正选取抵税财物评估、拍卖机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相关规定,拟建立拍卖机构和评估机构备选库。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符合相应资质、有能力提供相关服务的机构报名参与。具体事项如下:
一、邀请范围
具备抵税财物拍卖和抵税财物评估资质的机构。
二、报名条件
(一)拍卖机构资格要求:
1.注册地在河南省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2.能够接受“拍卖成功(收到拍卖全部款项且抵税财物过户成功)后支付拍卖费用,拍卖未成功的不支付拍卖费用”;
3.信誉良好,纳税情况良好,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评估机构资格要求:
1.注册地在河南省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二级及以上)或土地评估(可在全省或全国范围内从事土地估价业务)的资质;
2.能够接受“拍卖成功(收到拍卖全部款项且抵税财物过户成功)后支付评估费用,拍卖未成功的不支付评估费用”;
3.信誉良好,纳税情况良好,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国家税 (略) 税务局三楼301室( (略) 红旗渠大道金融城B座)联系电话:0372-*。
五、报名时间
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双休日除外)
六、报名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拍卖或评估资质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若委托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及近两年业绩情况。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邀请活动采取登记入库制,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登记入库,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登记入库资格。
2.本次公开邀请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国家税 (略) 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反馈意见。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