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略) ( (略) (略) )改造工程,项目编号(CZJQDL*)澄清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履约保证金支付--(2)支付方式”修改为“(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
①如采用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银行保函),应为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
②如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应为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
③采用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 (略) 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无效。
④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招标人。”
注:此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 标 人: (略) 贵池 (略)
招标代理机构:池州 (略)
2024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