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 (略) 1处房屋五年期租赁权招租公告
绥公共 (略) 胜阳拍字【2024】第118号
庆安县 (略) (略) (略) 对庆安县经 (略) 房屋五年期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仅供参考,以现场看样为准!)
序号 | 位 置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起拍价 (万元/5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拍卖时间2024.12.26 |
1 | 庆安县经纬街 | 85 | 7.5 | 0.7 | 9:00 |
二、相关说明
1、标的房屋在庆安县经纬街,砖混结构,建筑年限2005年,房屋使用性质及用途为办公。标的以现状拍卖,现状交付,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为五年期租赁权,起拍价为五年租金,起始日期以承租人与委托人签订合同为准。
3、租赁期限内取暖费由出租方支付,其他水电费、网费等以及由于租赁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支付。
4、标的收取2000元房屋使用抵押金。合同到期时,委托人检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承租人结清物业费、水、电等相关费用后退还抵押金;如有损坏或欠费,则从抵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5、承租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使用该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使用明火,否则,承租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给出租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承租地域内所发生的事故全部责任(包括用电、防火、防盗等),并负责赔偿。
6、不得随意对房屋进行改建或增添设施,如有意愿之前应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如果进行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因使用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负责修复达到原来标准。
7、承租的房屋不得转租,如擅自转租,出租方将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另行出租,承租方所交的抵押金将不予退回。
8、租赁期满时,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交、强占房屋,如因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要给予出租方在强占房屋期间租金总额5倍的赔偿。
9、交还房屋时,必须保证该房屋原有设施完好及无欠缴一切税费。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新增的设备设施需自行拆除的,出租方不给予补偿;不自行拆除的视为自动放弃拥有权,其 (略) 理权归出租方所有。
10、在合同执行期内,如房屋出现产权变更,此合同仍继续执行,直至合同期满。
11、拍卖成交后,标的由委托人负责移交给承租人,拍卖人只负责租 (略) 场定价行为。拍卖结束后,委托人、承租人直接办理交接事宜。
三、拍卖时限
1.展示时间、地点:2024年12月5日起正常工作时间,标的在所在地集中展示。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12时。
3.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17时。
4.拍卖时间:2024年12月26日9:00。
5.拍卖方式:在“黑龙江公共 (略) ” (略) 电子竞价,拍卖项目开始时,进入竞拍倒计时(600秒),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倒计时内无人加价为止,拍卖结束;若在该倒计时内无人出价,则项目流拍。
6.付款方式:成交当日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成交价款5%)和2000元房屋使用押金。网拍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项。
7.确认书签署:成交当日持相关手续、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8.租赁合同签署:自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署《租赁合同》。
四、报名条件及提交材料
1、竞买人应为我国境内合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自然人报名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联系方式和看样确认函。企业法人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联系方式和看样确认函。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
看样联系电话:#
(略) (略)
2024年12月5日
网络拍卖须知
经庆安县 (略) 委托,庆 (略) 批准, (略) (略) 对庆安县经 (略) 房屋五年期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 (略) 上拍卖事项敬告如下:
一、本《拍卖须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
二、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公告及本须知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为我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四、成交后以现状交付,拍卖标的资料仅供参考,以现场展示为准,以现状拍卖。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展示其间充分告知。拍卖人不承担显性及隐性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查验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拍卖项目开始时,进入竞拍倒计时(600秒),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倒计时内无人加价为止,拍卖结束。
七、未成交竞买人,如无特殊原因,无息返还竞买保证金。返还金额=保证金-汇款手续费。
八、买受人应在成交当日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成交价款5%)和2000元房屋使用押金。网拍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项。
九、如因不可抗力或非主观原因造成标的无法交付的,不构成违约责任,委托人退还全部款项。
十、买受人逾期未按约定支付拍卖款项的,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外,依据《拍卖法》第三 (略) 理,委托人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的部分,由本次拍卖买受人补齐。
十一、拍卖成交,标的由委托人负责和买受人办理移交事宜,拍卖人不作标的转移的任何承诺。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标的转移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三、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除保证金不退还外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由于竞买人原因导致的以下行为及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略) 、委托人、拍卖人无任何关系:
1、竞买人用户注册不及时、未及时进行项目报名、保证金交纳不及时而导致无法参与竞拍的;
2、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用户无法完成、竞买保证金无法交纳的;
3、 (略) 上及时了解、认可此次拍卖资产的相关竞拍信息内容的;
4、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电脑终 (略) 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竞买人应选择配置较高、运行、网速较快的电脑环境参加竞拍);
5、由于竞买人自身电脑终端设备时间与竞拍页面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6、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 (略) 站服务异常、网络竞价中断或竞价结果异常的( (略) 服务器、网络延时、断网、停电及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延时出价、无效出价及未竞拍成功等)。
十六、简易流程:按顺序操作每个步骤,否则无法进入竞拍环节(仅供参考)
1、账号注册。竞买人参拍前应在黑龙江省公共 (略) (www.http://**)注册;
2、注册账号后,完善基本信息,上传所需资料,等待核验,核验通 (略) 上报名。
3、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如竞拍的项目需要资格 (略) 联系),网上申请获得保证金账号;
4、缴纳保证金。网上申请保证金账号,必需用注册的账号一致的户名进行转账电汇,不得用其它账号汇款,不得用现金汇款;
5、缴纳竞买保证金后,进入页面查询保证金是否缴入,然后操作竞拍资格确认;
6、获得竞拍资格后,等待拍卖。网上竞拍请及时刷新页面进行更新,避免出价失败。
提示: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 (略) (www.http://**)服务指南”一进行下载相关操作说明。
十七、如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八、如买受人有违反公告、须知、规则等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略) (略)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