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
(略) (略) (略)
中华大 (略) 交叉口
(略) 监督举报电话:0310—*
(略)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邮箱:*@*63.com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4日
关于2024年度省、市、区财政衔接专项
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 (略)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冀发[2021]12号)精神,加强过渡期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河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农[2021]26号)等文件有关规定, (略) 实际工作需要现制 (略) 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支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情况
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为383.*元,
其中省财政资金*元,市级资金*元,区级配套资金为96.*元。
二、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方案
总体原则: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 (略) 产业发展特点,统一制定资金使用计划;以乡镇党委政府为主体,结合乡镇工作实际,兼顾多种产业扶贫形式,扩大建档立卡脱贫户参与产业扶贫范围,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乡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主要使用方向,重点用于产业扶贫项目投入,部分用于街道硬化项目、跨省交通补贴、“雨露计划”和项目的第三方资产评估费,使用方案如下:
(一)“雨露计划”预留资金(1.*元)。根据冀财农[2017]96号、邯财农[2017]85号和冀扶办发[2019]7号文件规定,按照“应补尽补”的原则分配。2024年度,拟预留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元,用于安排符合“雨露计划”补助条件的学生补助。
(牵头部门:区 (略) ,责任单位:各乡镇)
(二)扶贫项目第三方资产评估费(3.*元)。根据河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农〔2021〕26号)等有关规定,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以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支出的原则, (略) 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元,用于对产业扶贫项目前期第三方资产评估费。
(牵头部门:区 (略) ,责任单位:各乡镇)
(三)黄粱梦镇贵 (略) 硬化(翻建)项目(*元)
依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有关规定,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主要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 (略) ( (略) )建设、路灯、村容村貌等生活环境治理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垃圾清运、 (略) 理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建设维护。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用于黄粱梦镇贵 (略) 硬化(翻建)项目。
(四)南吕固乡皮 (略) 硬化项目(*元)
依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有关规定,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主要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 (略) ( (略) )建设、路灯、村容村貌等生活环境治理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垃圾清运、 (略) 理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建设维护。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元,用于南吕固乡 (略) 硬化项目。
(五)产业扶贫发展资金(277.*元)
以“区主导、乡镇实施、村形成固化资产”为目标,以“有能力的扶起来、扶不了的带起来”为原则,以产业精准扶贫规划为统领,因乡施策、长短兼顾,精准选择特色产业。通过多项措施,实现贫困人口产业叠加、收入叠加,解决扶贫项目种类单一的问题。目前,拟定的产业扶贫项目有5个,即:醉美酒庄河北 (略) 小米深加工、 (略) (略) 民宿改扩建和提升工程与中药材仓储和加工项目、 (略) (略) 牛舍扩建项目、芦英堡村智慧大棚及便民 (略) 场项目、 (略) (略) (颐康医养结合)项目。
(六)脱贫人口跨省务工交通补贴(0.*元)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农〔2021〕26号) (略) 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就业帮扶工作,激发贫困家庭的内生动力,提升就业意愿和信心,鼓励更多脱贫劳动力外出就业,实现就业增收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财政衔接资金收益实行差异化发放,按照“精准帮扶、分配精准”的原则,收益优先分配建档立卡脱贫户行政村和建档立卡脱贫户,鼓励向丧失劳动力或弱劳动力的建档立卡脱贫户、脱贫残疾人户倾斜,防止“泛福利化”。随着村集体的扶贫资产资本收益增加,可以实行二次分配,要采取购买公益岗位、发展小型公益事业、开展小微奖补等举措,按照无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和有劳动能力划分等次,采取相应的扶持方式和扶持标准,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脱贫户,也可用于非建档立卡农村低收入户和非高标准脱贫户等贫困边缘的重点人群。建立脱贫户通过自身努力脱贫的激励机制,资产收益扶贫项目优先吸纳建档立卡脱贫户劳动力就业,帮助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脱贫户通过就业增收。
(牵头部门:区 (略) 、区级业务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乡镇)
三、责任落实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主要使用方向,重点用于产业扶贫项目投入。
1.综合协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
2.项目方案。根据本方案,区 (略) 、 (略) 负责审定乡镇项目方案,报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审批,抓好日常跟踪管理,并做好资金与项目验收。
3.跟踪问效。区 (略) 、负责产业扶贫项目选择、审核,各乡镇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略) 负 (略) 衔接资金,并配合好资金拨付,做好跟踪监管, (略) 做好监督审计。按照河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农[2021]26号)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要按照资金绩效管理的相关规定,切实强化资金监管,及时掌握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按照 《河北省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冀乡振联 [2021]17号)要求,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4.执纪问责。 (略) 、 (略) 做好资金监督、区纪委监委(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 (略) 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过程执纪问责。
附件: (略) 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略)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