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安远中心卫生院创建“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提升改造项目已由中共 (略) 委员会〔2024〕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化县安 (略)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宁化县安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采(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发包价:*元;其中暂列金:*元;专业工程暂估价:45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
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
系统查询,网址:http://**.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其他资格要求:
3.6.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6.2.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 (略) 政工程投标。
3.6.3闽人设文[2015]229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为全面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2015年开始,在我省房建建筑工程、公路( (略) )、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2016年起,所有建设施工项目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
3.6.4该项目将严格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3.6.5按照县委巡察组《关于对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和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获取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6.6农民工工资支付:按明建〔2019〕9号 关于印发《 (略) (略) 政
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执行。
3.6.7投标人应承诺在本次投标中与其它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情形,未提供承诺函的为无效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09 月23 日(法定公休、节假日均可)18:00:00通过宁化县 (略) (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客服热线400-870-5191。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本项目K的取值为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元以下(含*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09 月24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化县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 (略) (http://**)、宁化县 (略) (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化县安 (略)
地址:安远镇安远村南大街34号
电话:0598-* 联系人: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采(福建) (略)
地址: (略) 三元区徐碧街道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8楼2号-3号
电话:* 联系人:吴先生
(略) 名称: (略)
地 址:宁化县万星广场1号楼4层
联 系 电 话:0598-*
(略) :随 (略) (http://**)
联系电话:400-870-5191
开标地点: (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 (略) 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 招标公告附件
发布日期: 2024-09-13 17:5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