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贾家沟河道管理范围划定项目 合同公告
测绘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渠县贾家沟河道管理范围划定项目
项目编号:渠中超【2024】31号
项目地点: 渠县
*方: 渠县水务局
*方:四川精信测绘有限公司
*方通过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略) 平台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方为本合同项目测绘方。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测绘范围
贾家沟,全长6.78km,位于渠县有庆镇,渠江流域,属中滩河支流。
第二条 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2.1编制依据
2.1.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 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 年修正);
(4)《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2011 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 年)。
2.1.2技术标准
(1)《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 171-96);
(2)《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96);
(3)《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
(4)《防洪标准》(GB/T50201-2014);
(5)《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
(6)《工程测量标准》(GB 50026-2020);
(7)《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8)《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图示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17);
(9)《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图示第2部分:1:5000 1:10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2—2006);
(10)《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8-2009);
(11)《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23);
(1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GB/T 13989-92);
(13)《1:5000 1:10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B/T 13977-2012);
(14)《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B/T7931-2008);
(15)《数字航空摄影测量空中三角测量规范》(GB/T 23236-2009);
(16) 《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数字化测图规范》(GB/T 15967-2008);
(17)《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CH/Z 3003 - 2010);
(18)《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CH/Z 3004 - 2010);
(19)《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 1004-2005);
(20)《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 1001-2005);
(21)《水文测量规范》(SL 58-2014);
(22)《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
2.2划界项目
对贾家沟进行洪水分析计算、河道管理线确定、测绘、划界、成果数据库建设等工作。测绘技术要求满足:《 (略)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操作指南》第四章规定;洪水分析计算满足:《 (略)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操作指南》第五章规定;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满足:《 (略)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操作指南》第六章规定;桩牌设置及制作安装满足:《 (略)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操作指南》第七章规定。
2.3工作内容
2.3.1划界成果
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完成后,应提交以下主要成果:
(1)《 (略) ××市(州)××江(河)××县(市、区)河段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实施方案》,其主要内容是确定渠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依据、划界范围、作业流程及方法、经费保障措施、技术方案和划界提交成果等。
(2)测绘相关文档和数据成果
文档资料:
①测绘专业技术设计书(电子、纸质各1份);
②测绘技术总结(电子、纸质各1份);
③检查报告(电子、纸质各1份);
④相关的技术文件(电子、纸质若有交 1 份),包括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测量基本控制网点之记和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管理线桩(牌)成果表等文件。
数据成果:
①河道管理划界专用图(DLG)
数据内容 | 文件名 | 格式 | 备注 |
河道划界专用图数据 | 图幅编号.mdb | ESRI Geodatabase格式 | Geodatabase格式 电子一份 |
河道划界专用图元数据 | 图幅编号+DLG.mdb | Access 格式 | 电子一份 |
河道划界专用图制图数据 | 图幅编号.dwg | AutoCAD dwg 格式 | 由 Geodatabase MDB转出; 电子一份 |
②河道管理划界正射影像(DOM)
数据内容 | 文件名 | 格式 | 备注 |
DOM 数据 | 图幅编号 | 6GRID 格式 | 电子一份 |
DOM 元数据 | 图幅编号+DOM.mdb | Access 文本格式 | 电子一份 |
③河道管理划界数字高程模型
数据内容 | 文件名 | 格式 | 备注 |
DEM 数据 | 图幅编号 | GRID 格式 | 电子一份 |
DEM 元数据 | 图幅编号 +DEM.mdb | Access 文本格式 | 电子一份 |
(3)成果报告
《 (略) ××市(州)××江(河)××县(市、区)河段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报告》,包括河湖划界工作的依据、测绘和洪水分析计算、桩牌制作安装等主要划界成果。
2.3.2工作内容
(1)河道管理带状地形图及大断面测量
本次所涉及河流段,通过航拍或全野外测量等方式,提供1:2000 带状地形图和河道大断面测量成果。项目测绘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如下:
(2)坐标系统与比例尺
①平面坐标系: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②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
③地图投影:高斯-克吕格投影,按3°分带。
④成图比例尺:1:2000。
(3)基本控制网测量技术要求
(略) 卫星定位连续运行基准服务平台(SCCORS)信号覆盖的测区,可采用CORS信号直接发展图根控制测量。对于无(SCCORS)信号覆盖的测图区域,需布测基本控制网,基础控制点布设数量须≥3点,并和高等级控制点进行联测。
②测区内平面基本控制网应根据测区的规模、控制网的用途和精度要求合理选择:测区基本平面控制网不低于 E 级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各控制点高程可采用GPS拟合 (略) 似大地水准面精化模型拟合高程。
③基本控制网的控制点原则上应保证对点通视,并按照规范埋设标石,一个流域的控制点应统一编号。
④基本控制网需绘制平面布点图和点之记;平面布点图和点之记应清楚反映点位坐标、高程。
(4)图根控制测量技术要求
①图根点平面测量可采用SCCORS、常规GPS-RTK、全站仪施测。
②当采用SCCORS、常规GPS-RTK 施测须测量3个测回,取三测回的平均数作为最终成果。当采用全站仪支导线布设图根点时不能超过2站,长度不宜超过300m;若图根支导线点布置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布设为附合导线控制网进行平差计算。
③图根点高程可采用水准测量、电磁波测距三角 (略) 似大地水准面精化模型拟合计算获得。
④图根点平面中误差为图上0.1mm,高程中误差为测图基本等高距的1/10。
(5)像片控制测量技术要求
①施测基本方法:一般采用SCCORS 或常规GPS-RTK施测。
②像控点的选刺:平面点位目标应选在影像清晰的明显地物上,宜选在交角良好的细小线状地物交44点、明显地物折角顶点、影像小于0.2mm 的点状地物中心。
③平面控制点和平高控制点的刺点误差,不得大于像片上0.1mm。像片控制点刺孔直径不得大于像片上0.1mm。
④像控点的施测:采用SCCORS、常规GPS-RTK施测时须测量3个测回,取三测回的平均数作为最终成果,像控点精度平面不大于图上0.1mm,高程精度不大于基本等高距的1/10。
(6)带状地形图测量
①带状地形图测量可采用航天影像资料、低空无人机和全野外地形测量,并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数字测图。全野外测图设站时要对测站进行检核并作记录,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后方能测图;采用的航天影像资料、低空无人机测图航飞、像片控制、立体采集、数据编辑均须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测绘标准的技术要求。
②绘图区域范围内的交叉建筑物、附属建筑物、地物应在河道带状地形图上表示清楚。堤防护岸、拦河坝、水闸、沿河提引水建筑物等水利工程应注明名称及有关特征参数。
(7)大断面测绘
大断面测(绘)一般沿河道中心线,每隔300-500米布设一处断面测量点,并在河岸上打入木桩做为标志,断面原则上和河道呈正交状态。大断面测量可采用航测法和全野外结合水下测量,并控制地形和河道水面线的转折点,水面以下部分采用水下地形测量的方法,其余部分采用航测法或全野外测量法。水面上断面测量应测至两岸大堤内脚或最高洪水位以上1米处,如最高洪水位离岸太远,则测至木桩后600米。
(8)临时水位站高程联测
①断面测绘时,需在断面处布设1个临时水位站,并做好临时水位站水准点标志,以便于水准点高程成果的获取。
②临时水位站工作水准点高程,利用临时水位站最近的高等级水准点,使用四等水准支线往(返)联测 (略) 似大地水准面精化模型拟合方式获得。
③水尺零点高程采用四等水准或三角高程测量的方法,从临时水位站水准点连测而来。
(9)人工水位观测
各水位站水位观测应于当日水深测量开始前30分钟及水深测量结束后30分钟同步进行观测,确保水深测量及水位观测的同步性。
(10)河道断面水下地形测量
河道断面水深测量视水深和流速情况,可采用测深杆、测深锤以及测深仪这三种测量方式。测深定位点间距为15米,水深发现异常处应进行加密测绘。地物点相对于附近野外控制点的图上平面及高程中误差按相关规范执行。
(11)完成DLG 及DOM、DEM绘制
对外业采集回来的数据,采用地理信息服务相关软件系统进行内业数据处理,主要包括DLG、DOM、DEM 数字化成果的生产,主要技术参数要求如下:
①数字线划专用图(DLG):数字线划专用图(DLG)的产品内容、数据格式、数学精度等相关内容按1:2000相关规定执行。
②数字正射影像图(DOM):1:2000数字正射影像图(DOM)地面分辨率为0.2米。
③数字高程模型图(DEM):1:2000数字高程模型(DEM)格网间距为2米。
2.4洪水分析计算
河湖管理范围原则上按照满足河道防洪标准的设计洪水水面线同岸边交界线进行划定。不同区域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设计洪水水面线。
(1)建制镇及以上设防河段,各市(州)、县(市、区)规划设防河段和河道执法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较多的河段及建有堤防工程的河段,如已有规划设计成果资料,可收集整理,经合理性分析后直接引用其中的设计洪水水面线成果作为划界依据,如无规划设计成果资料,则须根据实测河道大断面资料,采用合理的计算参数,选取水力学方法推求得到设计洪水水面线成果。
(2)对于除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河段,可考虑直接采用调查洪水位作为设计洪水水面线。
水文分析计算具体要求如下文规定。
2.4.1一般要求
(1)根据工作任务和内容确定计算河段范围。
(2)依据分析计算内容,收集整理资料,如缺少必要的资料,应开展调查。
(3)根据流域特点、资料情况,选择洪水计算方法进行分析计算。
(4)对成果进行合理性分析,确认分析计算成果。
(5)完成洪水分析计算报告。
2.4.2资料收集要求
(1)收集流域和周围相关地区水文资料,应收集水文站设站以来的全部系列资料,原则上水文站点资料应收集到最新资料。
(2)收集相关的规划报告、分析评价报告、社会经济发展报告、水利工程报告等。
(3)收集整理流域水文调查资料,如有必要,应进行补充调查。
2.4.3资料处理要求
(1)洪水分析计算采用的洪水资料必须进行可靠性、一致性和代表性分析。
(2)对分析计算所需的其他资料应进行整理和综合分析,排除资料中可能存在的错误,确定其可靠性。
(3)对于长系列水文资料,应考虑流域下垫面变化等因素,将相关资料进行还原计算,对洪水水文资料进行一致性处理。
(4)连续实测洪水的年数不得少于20年,并有特大洪水加入。
2.5洪水分析计算
2.5.1有分析成果河段的,宜引用已有成果。
(1)有水利部门或有关部门正式批复的洪水设计成果可直接引用,但必须进行合理性分析;对批复后发生了特大洪水的河段应对原设计成果进行复核。
(2)由水利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刊印或审定的有历史洪水调查的河段可直接引用历史洪水调查成果,但对以后发生了特大洪水的河段应对历史洪水调查成果进行复核。
2.5.2无分析成果的河段,根据实测暴雨洪水资料、洪水调查资料并结合其他相关资料综合分析确定洪水成果。
2.5.3根据实测洪水资料计算洪峰流量
(1)计算河段上、下游有实测洪水资料,用数理统计方法计算河段设计洪峰流量。
(2)上(下)游断面集水面积相差不到 5%,直接移用上(下)游断面设计洪峰流量成果。
(3)上(下)游断面集水面积相差在 5%~20%,采用面积比拟法移用上(下)游断面设计洪峰流量成果。
(4)邻近流域与计算河段所在流域产、汇流条件相似,可采用面积比拟法移用邻近流域设计洪峰流量成果,移用面积差要求如前述。
2.5.4根据暴雨资料计算洪峰流量
(1)设计暴雨计算
设计暴雨可根据计算河段所在流域及邻近流域实测暴雨资料推求,同时结合《 (略) 短历时暴雨统计参数等值线图集》查算成果综合分析采用。
(2)设计洪峰流量计算
根据设计暴雨用推理公式法或综合瞬时单位线法推求设计洪峰流量。产流、汇流参数依据《 (略) 中小流域暴雨洪水计算手册》( (略) 水利电力厅1984年)。
(3)用其它地区性经验方法(公式)暴雨推求洪水需经有关部门认可。
2.5.5根据洪水调查资料计算洪峰流量
(1)根据调查得到的洪痕点分布及调查河段的水力特性条件,选用适当的计算方法计算洪峰流量。
(2)考查调查洪水相对大小及其在历史洪水中所处的序位,确定设计洪峰流量。
2.6设计洪水位的确定
(1)有水位流量关系曲线的河段直接用设计洪峰流量推算设计洪水位。
(2)利用调查洪水位作为设计洪水位;对于无法开展洪水调查工作河段,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常年洪水位加一定超高作为设计洪水位。
(3)计算河段上、下游有实测洪水水位资料,用数理统计方法计算设计洪水位。
(4)不能通过以上得到河段设计水位的,应按需布测一定数量的河道大断面,依据计算的洪峰流量用曼宁公式、伯努利方程等水力学方法推算各大断面设计洪水位和河段洪水水面线。水力学公式中比降和糙率确定方法如下:
①比降
以调查洪痕比降作为计算采用比降;无调查洪痕比降以实测水面比降作为计算采用比降。
②糙率
有实测水文资料河段,用水文资料推算糙率;无实测水文资料河段根据河床质、岸坡植被、河势等查有关技术手册确定。
(5)对于有防洪要求的湖泊(如邛海),直接采用湖泊的设计洪水位;无防洪要求的一般湖泊,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湖泊常年水位和历史最高水位之间某一水位作为设计洪水位。
2.7划界标准
依据 2018年4月 (略) 水利厅发布的《 (略)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操作指南》(川水函〔2018〕578号)、2018 (略) 河湖保护局发布的《 (略)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数字线划专用图生产指南(试行稿)》。
2.7.1有堤防河道
(1)有堤防且已达到防洪标准的河道
①现状堤脚线清晰,以堤脚线为基准线,根据堤防等级以护堤地边界线作为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依据。
A.对于斜坡式堤防,以堤防外坡脚线作为基准线;
B.对于重力式堤和护岸堤,以堤顶临河侧外边线作为基准线;
C.对于“堤带路”式堤防,以道路外边线作为基准线。
②现状堤脚线不清晰,外堤肩线清晰的河道,可以外堤肩线为基准确定堤脚线,根据堤防等级以护堤地边界线作为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依据。
(2)有堤防但未达到防洪标准的河道
现状有堤防,但堤防未达标,可按照达标断面确定堤脚线,以堤脚线为基准线,根据堤防等级以护堤地边界线作为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依据。
2.7.2无堤防河道管理范围划定
(1)有规划但未实施的无堤防河道
无堤防河道,且有经批复的河道治理规划,按规划设计断面确定堤脚线,以堤脚线为基准线,根据堤防等级以护堤地边界线作为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依据。
(2)无规划的天然河道
按外缘控制线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其中对于河岸线高程低于防洪标准设计洪水位的无堤防河道,则以河岸线向外一定距离(根据实际情况在0.5m至8m范围取用)确定管理范围。
2.7.3水利水电工程库区河道
水利水电工程库区河道管理范围可以按照以下两种情况划定。
(1)水库两岸有已建堤防的库区河道,按照上述有堤防河道情况进行库区河道管理范围的划定。
(2)水库两岸无堤防的库区河道,须充分考虑水库运行方式,以满足河道防洪标准设计洪水位与岸边的交界线划定河道管理范围。
2.7.4其他情况
(1)河岸线曲率较大的河道,参照现状河势走向或堤防线走向趋势、地形情况和现状情况,通过上下游平顺衔接划定范围。
(2)如堤防有缺口、不连续,可通过上下游有堤防段平顺连接。
(3)交通、市政、土地整理等建设对堤身培厚、加宽后有明显堤脚的堤防,管理范围以外堤脚为基准确定,或以堤后排水沟外口确定;交通、市政、土地整理等建设对堤身培厚、培宽后无明显堤脚的,堤防管理范围线划定至少按达标堤防断面确定堤脚范围,再按管理要求划定管理范围线。
(4) (略) 规划区范围内, (略) 规划蓝线在河道管理范围线以外,河湖管理范 (略) 蓝线协调一致。
2.8 测量成果数字化及数据入库
按照川水函[2018]578号《 (略)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操作指南》文件的内容和技术标准,全部图幅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数字线划专用图编辑制作(DLG)、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数字正射影像(DOM)、数字高程模型(DEM)数据进行的入库前检查、投影转换、数据处理、数据建库等入库工作。
2.9 河湖管理线桩(牌)设置
(1)城市(镇)规划区桩(牌)间距原则上不大于500m。
(2) (略) (镇)规划区桩(牌)间距原则上不大于1km。
(3)在下列情况应加密增设桩(牌):
①重要下河通道(人行和车行通道);
②重要码头、桥梁、取水口、电站等涉河设施处;
③河道拐弯(角度小于120度)处;
④水事纠纷和水事案件易发地段或行政界。
(4)在临近无生产、生活和人类活动的陡崖、荒山、森林等河道、湖泊、水库段,可根据实际情况加大桩(牌)设置间距,或虚实结合、采用其他方式明确界址。
(5)桩(牌)应尽量设置安装在田埂边、河塘边、道路边等不影响耕作和通行的地质条件较稳定位置。
2.10 告示牌设置
城市规划区原则上不少于3处,城镇规划区原则上不少于1处。在下列情况应设置:
(1)穿越城镇规划区上、下游;
(2)重要下河通道(车行通道);
(3)人口密集或人流聚集地点河岸;
(4)重要码头、桥梁、取水口、电站等涉河设施处;
(5)水事纠纷和水事案件易发地段或行政界。
2.11 管理线桩(牌)、告示牌制作安装
(1)管理线桩
①定制规格:形状为长方形柱体,四角切除棱角,切除棱角边长30mm。高度600mm,横截面长250mm×宽200mm,预留700mm 四根φ12 埋设钢筋。
②制作材料:钢筋混凝土预制、青石料或大理石,混凝土安装时现浇(混凝土标号不低于C20)。
③埋设要求:地面以下700mm,地上露出600mm,周围泥土填筑密实。
④标示:线桩标示统一做凹形字,字体为隶书。面向管理范围内立面为管理线桩正面,面向管理范围外立面为管理线桩背面。在线桩正面和背面标注中国水利标志图形(蓝色)和“管理范围界”(红色);在线桩正面左侧从上至下分别标注中国水利标志(蓝色)、**(江)河名(红色)、管理线(蓝色)、桩点编号字样(红色),编号为阿拉伯数字;在线桩正面右侧标注“严禁破坏”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红色)。
(2)管理线牌
①定制规格:横截面形状为正方形,长500mm×宽400mm。
②制作材料:钢筋混凝土预制、青石料或大理石,混凝土标号不低于C20。
③安装要求:按嵌入式、壁挂式、斜式。
④标示:立面做凹形字,字体为隶书,从上至下分别标注中国水利标志(蓝色)、**(江)河名(红色)、管理线(蓝色)、桩点编号字样(红色),编号为阿拉伯数字。
(3)告示牌
①定制规格:告示牌总宽1600mm,高2300mm(地面以上),其中面板尺寸1500mm×1000mm(宽×高)。
②制作材料:采用φ50mm不锈钢管或热镀管制作支架,面板采用铝反光面板制作。
③埋设要求:告示牌根据实际条件和现场需要进行埋设。告示牌立柱管埋入地下400mm,四周浇筑600mm×600mm的C20砼底座固定。
④标示:面向管理范围内立面为告示牌正面,面向管理范围外立面为告示牌背面。告示牌正面标书政府告示,背面为有关水法律法规宣传标语(蓝底白字)。
2.12资料整理归档
(1)河湖划界数据成果、文档资料、生产过程成果及各种专业资料等,应按照规定格式标准统一整理并汇总和提交。
(2) 提交的各种文档资料应按国家档案的文档归档要求进行组织;生产使用的各种专业资料应建立完整的资料目录及其使用情况说明。
(3)划界报告等数据成果和文档资料应以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形式分别提
交,其中纸质文件一律以A4纸打印汇交(除有特殊纸张大小要求)。
2.15形成划界资料:①划界工作专项设计报告;②河道管理范围测绘图;③界桩设计图;④告示牌设计图;⑤桩、牌编号及平面位置图;⑥有关划界公告资料;⑦划界情况总结报告;⑧划界成果验收报告;⑨划界确权数据库。
第三条 合同期限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贾家沟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
本项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万零*仟*佰***元整)。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完成项目并经*方审核合格后*方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方支付全部的服务费用,即*元(大写:*万零*仟*佰***元整)。
第五条 *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
2.*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
3.负责检查监督*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如因*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过失原因给*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保密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规定,*方不得泄露此次项目的所有资料和成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凡造成泄密与失密,将依法追究责任。对于*方提供的资料以及属于*方的原始成果、中间成果、最终成果,*方有保密义务。未经*方书面允许,*方不得在本项目以外使用或向他人转让,如发生以上情况,*方有权向*方索赔,并通过有关部门追究*方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依法向项目所 (略) 提起诉讼解决。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方因部、省、市、县出台的新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或规程规范时,变更委托项目工作内容、压缩工期、修改项目实质性工作内容(如要求*方提供超出质量标准以外的质量要求等)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方工作返工或增加工作量的,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增加工作经费。
2.项目完成后,如*方需要增加打印图件或文本资料以及调整数据库,*方应向*方支付资料图件打印费、人工费用。
第十二条 附则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 *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方 * 份,*方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测绘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渠县贾家沟河道管理范围划定项目
项目编号:渠中超【2024】31号
项目地点: 渠县
*方: 渠县水务局
*方:四川精信测绘有限公司
*方通过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略) 平台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方为本合同项目测绘方。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测绘范围
贾家沟,全长6.78km,位于渠县有庆镇,渠江流域,属中滩河支流。
第二条 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2.1编制依据
2.1.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 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 年修正);
(4)《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2011 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 年)。
2.1.2技术标准
(1)《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 171-96);
(2)《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96);
(3)《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
(4)《防洪标准》(GB/T50201-2014);
(5)《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
(6)《工程测量标准》(GB 50026-2020);
(7)《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8)《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图示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17);
(9)《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图示第2部分:1:5000 1:10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2—2006);
(10)《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8-2009);
(11)《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23);
(1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GB/T 13989-92);
(13)《1:5000 1:10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B/T 13977-2012);
(14)《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B/T7931-2008);
(15)《数字航空摄影测量空中三角测量规范》(GB/T 23236-2009);
(16) 《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数字化测图规范》(GB/T 15967-2008);
(17)《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CH/Z 3003 - 2010);
(18)《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CH/Z 3004 - 2010);
(19)《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 1004-2005);
(20)《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 1001-2005);
(21)《水文测量规范》(SL 58-2014);
(22)《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
2.2划界项目
对贾家沟进行洪水分析计算、河道管理线确定、测绘、划界、成果数据库建设等工作。测绘技术要求满足:《 (略)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操作指南》第四章规定;洪水分析计算满足:《 (略)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操作指南》第五章规定;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满足:《 (略)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操作指南》第六章规定;桩牌设置及制作安装满足:《 (略)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操作指南》第七章规定。
2.3工作内容
2.3.1划界成果
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完成后,应提交以下主要成果:
(1)《 (略) ××市(州)××江(河)××县(市、区)河段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实施方案》,其主要内容是确定渠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依据、划界范围、作业流程及方法、经费保障措施、技术方案和划界提交成果等。
(2)测绘相关文档和数据成果
文档资料:
①测绘专业技术设计书(电子、纸质各1份);
②测绘技术总结(电子、纸质各1份);
③检查报告(电子、纸质各1份);
④相关的技术文件(电子、纸质若有交 1 份),包括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测量基本控制网点之记和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管理线桩(牌)成果表等文件。
数据成果:
①河道管理划界专用图(DLG)
数据内容 | 文件名 | 格式 | 备注 |
河道划界专用图数据 | 图幅编号.mdb | ESRI Geodatabase格式 | Geodatabase格式 电子一份 |
河道划界专用图元数据 | 图幅编号+DLG.mdb | Access 格式 | 电子一份 |
河道划界专用图制图数据 | 图幅编号.dwg | AutoCAD dwg 格式 | 由 Geodatabase MDB转出; 电子一份 |
②河道管理划界正射影像(DOM)
数据内容 | 文件名 | 格式 | 备注 |
DOM 数据 | 图幅编号 | 6GRID 格式 | 电子一份 |
DOM 元数据 | 图幅编号+DOM.mdb | Access 文本格式 | 电子一份 |
③河道管理划界数字高程模型
数据内容 | 文件名 | 格式 | 备注 |
DEM 数据 | 图幅编号 | GRID 格式 | 电子一份 |
DEM 元数据 | 图幅编号 +DEM.mdb | Access 文本格式 | 电子一份 |
(3)成果报告
《 (略) ××市(州)××江(河)××县(市、区)河段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报告》,包括河湖划界工作的依据、测绘和洪水分析计算、桩牌制作安装等主要划界成果。
2.3.2工作内容
(1)河道管理带状地形图及大断面测量
本次所涉及河流段,通过航拍或全野外测量等方式,提供1:2000 带状地形图和河道大断面测量成果。项目测绘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如下:
(2)坐标系统与比例尺
①平面坐标系: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②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
③地图投影:高斯-克吕格投影,按3°分带。
④成图比例尺:1:2000。
(3)基本控制网测量技术要求
(略) 卫星定位连续运行基准服务平台(SCCORS)信号覆盖的测区,可采用CORS信号直接发展图根控制测量。对于无(SCCORS)信号覆盖的测图区域,需布测基本控制网,基础控制点布设数量须≥3点,并和高等级控制点进行联测。
②测区内平面基本控制网应根据测区的规模、控制网的用途和精度要求合理选择:测区基本平面控制网不低于 E 级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各控制点高程可采用GPS拟合 (略) 似大地水准面精化模型拟合高程。
③基本控制网的控制点原则上应保证对点通视,并按照规范埋设标石,一个流域的控制点应统一编号。
④基本控制网需绘制平面布点图和点之记;平面布点图和点之记应清楚反映点位坐标、高程。
(4)图根控制测量技术要求
①图根点平面测量可采用SCCORS、常规GPS-RTK、全站仪施测。
②当采用SCCORS、常规GPS-RTK 施测须测量3个测回,取三测回的平均数作为最终成果。当采用全站仪支导线布设图根点时不能超过2站,长度不宜超过300m;若图根支导线点布置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布设为附合导线控制网进行平差计算。
③图根点高程可采用水准测量、电磁波测距三角 (略) 似大地水准面精化模型拟合计算获得。
④图根点平面中误差为图上0.1mm,高程中误差为测图基本等高距的1/10。
(5)像片控制测量技术要求
①施测基本方法:一般采用SCCORS 或常规GPS-RTK施测。
②像控点的选刺:平面点位目标应选在影像清晰的明显地物上,宜选在交角良好的细小线状地物交44点、明显地物折角顶点、影像小于0.2mm 的点状地物中心。
③平面控制点和平高控制点的刺点误差,不得大于像片上0.1mm。像片控制点刺孔直径不得大于像片上0.1mm。
④像控点的施测:采用SCCORS、常规GPS-RTK施测时须测量3个测回,取三测回的平均数作为最终成果,像控点精度平面不大于图上0.1mm,高程精度不大于基本等高距的1/10。
(6)带状地形图测量
①带状地形图测量可采用航天影像资料、低空无人机和全野外地形测量,并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数字测图。全野外测图设站时要对测站进行检核并作记录,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后方能测图;采用的航天影像资料、低空无人机测图航飞、像片控制、立体采集、数据编辑均须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测绘标准的技术要求。
②绘图区域范围内的交叉建筑物、附属建筑物、地物应在河道带状地形图上表示清楚。堤防护岸、拦河坝、水闸、沿河提引水建筑物等水利工程应注明名称及有关特征参数。
(7)大断面测绘
大断面测(绘)一般沿河道中心线,每隔300-500米布设一处断面测量点,并在河岸上打入木桩做为标志,断面原则上和河道呈正交状态。大断面测量可采用航测法和全野外结合水下测量,并控制地形和河道水面线的转折点,水面以下部分采用水下地形测量的方法,其余部分采用航测法或全野外测量法。水面上断面测量应测至两岸大堤内脚或最高洪水位以上1米处,如最高洪水位离岸太远,则测至木桩后600米。
(8)临时水位站高程联测
①断面测绘时,需在断面处布设1个临时水位站,并做好临时水位站水准点标志,以便于水准点高程成果的获取。
②临时水位站工作水准点高程,利用临时水位站最近的高等级水准点,使用四等水准支线往(返)联测 (略) 似大地水准面精化模型拟合方式获得。
③水尺零点高程采用四等水准或三角高程测量的方法,从临时水位站水准点连测而来。
(9)人工水位观测
各水位站水位观测应于当日水深测量开始前30分钟及水深测量结束后30分钟同步进行观测,确保水深测量及水位观测的同步性。
(10)河道断面水下地形测量
河道断面水深测量视水深和流速情况,可采用测深杆、测深锤以及测深仪这三种测量方式。测深定位点间距为15米,水深发现异常处应进行加密测绘。地物点相对于附近野外控制点的图上平面及高程中误差按相关规范执行。
(11)完成DLG 及DOM、DEM绘制
对外业采集回来的数据,采用地理信息服务相关软件系统进行内业数据处理,主要包括DLG、DOM、DEM 数字化成果的生产,主要技术参数要求如下:
①数字线划专用图(DLG):数字线划专用图(DLG)的产品内容、数据格式、数学精度等相关内容按1:2000相关规定执行。
②数字正射影像图(DOM):1:2000数字正射影像图(DOM)地面分辨率为0.2米。
③数字高程模型图(DEM):1:2000数字高程模型(DEM)格网间距为2米。
2.4洪水分析计算
河湖管理范围原则上按照满足河道防洪标准的设计洪水水面线同岸边交界线进行划定。不同区域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设计洪水水面线。
(1)建制镇及以上设防河段,各市(州)、县(市、区)规划设防河段和河道执法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较多的河段及建有堤防工程的河段,如已有规划设计成果资料,可收集整理,经合理性分析后直接引用其中的设计洪水水面线成果作为划界依据,如无规划设计成果资料,则须根据实测河道大断面资料,采用合理的计算参数,选取水力学方法推求得到设计洪水水面线成果。
(2)对于除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河段,可考虑直接采用调查洪水位作为设计洪水水面线。
水文分析计算具体要求如下文规定。
2.4.1一般要求
(1)根据工作任务和内容确定计算河段范围。
(2)依据分析计算内容,收集整理资料,如缺少必要的资料,应开展调查。
(3)根据流域特点、资料情况,选择洪水计算方法进行分析计算。
(4)对成果进行合理性分析,确认分析计算成果。
(5)完成洪水分析计算报告。
2.4.2资料收集要求
(1)收集流域和周围相关地区水文资料,应收集水文站设站以来的全部系列资料,原则上水文站点资料应收集到最新资料。
(2)收集相关的规划报告、分析评价报告、社会经济发展报告、水利工程报告等。
(3)收集整理流域水文调查资料,如有必要,应进行补充调查。
2.4.3资料处理要求
(1)洪水分析计算采用的洪水资料必须进行可靠性、一致性和代表性分析。
(2)对分析计算所需的其他资料应进行整理和综合分析,排除资料中可能存在的错误,确定其可靠性。
(3)对于长系列水文资料,应考虑流域下垫面变化等因素,将相关资料进行还原计算,对洪水水文资料进行一致性处理。
(4)连续实测洪水的年数不得少于20年,并有特大洪水加入。
2.5洪水分析计算
2.5.1有分析成果河段的,宜引用已有成果。
(1)有水利部门或有关部门正式批复的洪水设计成果可直接引用,但必须进行合理性分析;对批复后发生了特大洪水的河段应对原设计成果进行复核。
(2)由水利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刊印或审定的有历史洪水调查的河段可直接引用历史洪水调查成果,但对以后发生了特大洪水的河段应对历史洪水调查成果进行复核。
2.5.2无分析成果的河段,根据实测暴雨洪水资料、洪水调查资料并结合其他相关资料综合分析确定洪水成果。
2.5.3根据实测洪水资料计算洪峰流量
(1)计算河段上、下游有实测洪水资料,用数理统计方法计算河段设计洪峰流量。
(2)上(下)游断面集水面积相差不到 5%,直接移用上(下)游断面设计洪峰流量成果。
(3)上(下)游断面集水面积相差在 5%~20%,采用面积比拟法移用上(下)游断面设计洪峰流量成果。
(4)邻近流域与计算河段所在流域产、汇流条件相似,可采用面积比拟法移用邻近流域设计洪峰流量成果,移用面积差要求如前述。
2.5.4根据暴雨资料计算洪峰流量
(1)设计暴雨计算
设计暴雨可根据计算河段所在流域及邻近流域实测暴雨资料推求,同时结合《 (略) 短历时暴雨统计参数等值线图集》查算成果综合分析采用。
(2)设计洪峰流量计算
根据设计暴雨用推理公式法或综合瞬时单位线法推求设计洪峰流量。产流、汇流参数依据《 (略) 中小流域暴雨洪水计算手册》( (略) 水利电力厅1984年)。
(3)用其它地区性经验方法(公式)暴雨推求洪水需经有关部门认可。
2.5.5根据洪水调查资料计算洪峰流量
(1)根据调查得到的洪痕点分布及调查河段的水力特性条件,选用适当的计算方法计算洪峰流量。
(2)考查调查洪水相对大小及其在历史洪水中所处的序位,确定设计洪峰流量。
2.6设计洪水位的确定
(1)有水位流量关系曲线的河段直接用设计洪峰流量推算设计洪水位。
(2)利用调查洪水位作为设计洪水位;对于无法开展洪水调查工作河段,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常年洪水位加一定超高作为设计洪水位。
(3)计算河段上、下游有实测洪水水位资料,用数理统计方法计算设计洪水位。
(4)不能通过以上得到河段设计水位的,应按需布测一定数量的河道大断面,依据计算的洪峰流量用曼宁公式、伯努利方程等水力学方法推算各大断面设计洪水位和河段洪水水面线。水力学公式中比降和糙率确定方法如下:
①比降
以调查洪痕比降作为计算采用比降;无调查洪痕比降以实测水面比降作为计算采用比降。
②糙率
有实测水文资料河段,用水文资料推算糙率;无实测水文资料河段根据河床质、岸坡植被、河势等查有关技术手册确定。
(5)对于有防洪要求的湖泊(如邛海),直接采用湖泊的设计洪水位;无防洪要求的一般湖泊,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湖泊常年水位和历史最高水位之间某一水位作为设计洪水位。
2.7划界标准
依据 2018年4月 (略) 水利厅发布的《 (略)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操作指南》(川水函〔2018〕578号)、2018 (略) 河湖保护局发布的《 (略)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数字线划专用图生产指南(试行稿)》。
2.7.1有堤防河道
(1)有堤防且已达到防洪标准的河道
①现状堤脚线清晰,以堤脚线为基准线,根据堤防等级以护堤地边界线作为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依据。
A.对于斜坡式堤防,以堤防外坡脚线作为基准线;
B.对于重力式堤和护岸堤,以堤顶临河侧外边线作为基准线;
C.对于“堤带路”式堤防,以道路外边线作为基准线。
②现状堤脚线不清晰,外堤肩线清晰的河道,可以外堤肩线为基准确定堤脚线,根据堤防等级以护堤地边界线作为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依据。
(2)有堤防但未达到防洪标准的河道
现状有堤防,但堤防未达标,可按照达标断面确定堤脚线,以堤脚线为基准线,根据堤防等级以护堤地边界线作为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依据。
2.7.2无堤防河道管理范围划定
(1)有规划但未实施的无堤防河道
无堤防河道,且有经批复的河道治理规划,按规划设计断面确定堤脚线,以堤脚线为基准线,根据堤防等级以护堤地边界线作为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依据。
(2)无规划的天然河道
按外缘控制线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其中对于河岸线高程低于防洪标准设计洪水位的无堤防河道,则以河岸线向外一定距离(根据实际情况在0.5m至8m范围取用)确定管理范围。
2.7.3水利水电工程库区河道
水利水电工程库区河道管理范围可以按照以下两种情况划定。
(1)水库两岸有已建堤防的库区河道,按照上述有堤防河道情况进行库区河道管理范围的划定。
(2)水库两岸无堤防的库区河道,须充分考虑水库运行方式,以满足河道防洪标准设计洪水位与岸边的交界线划定河道管理范围。
2.7.4其他情况
(1)河岸线曲率较大的河道,参照现状河势走向或堤防线走向趋势、地形情况和现状情况,通过上下游平顺衔接划定范围。
(2)如堤防有缺口、不连续,可通过上下游有堤防段平顺连接。
(3)交通、市政、土地整理等建设对堤身培厚、加宽后有明显堤脚的堤防,管理范围以外堤脚为基准确定,或以堤后排水沟外口确定;交通、市政、土地整理等建设对堤身培厚、培宽后无明显堤脚的,堤防管理范围线划定至少按达标堤防断面确定堤脚范围,再按管理要求划定管理范围线。
(4) (略) 规划区范围内, (略) 规划蓝线在河道管理范围线以外,河湖管理范 (略) 蓝线协调一致。
2.8 测量成果数字化及数据入库
按照川水函[2018]578号《 (略)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操作指南》文件的内容和技术标准,全部图幅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数字线划专用图编辑制作(DLG)、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数字正射影像(DOM)、数字高程模型(DEM)数据进行的入库前检查、投影转换、数据处理、数据建库等入库工作。
2.9 河湖管理线桩(牌)设置
(1)城市(镇)规划区桩(牌)间距原则上不大于500m。
(2) (略) (镇)规划区桩(牌)间距原则上不大于1km。
(3)在下列情况应加密增设桩(牌):
①重要下河通道(人行和车行通道);
②重要码头、桥梁、取水口、电站等涉河设施处;
③河道拐弯(角度小于120度)处;
④水事纠纷和水事案件易发地段或行政界。
(4)在临近无生产、生活和人类活动的陡崖、荒山、森林等河道、湖泊、水库段,可根据实际情况加大桩(牌)设置间距,或虚实结合、采用其他方式明确界址。
(5)桩(牌)应尽量设置安装在田埂边、河塘边、道路边等不影响耕作和通行的地质条件较稳定位置。
2.10 告示牌设置
城市规划区原则上不少于3处,城镇规划区原则上不少于1处。在下列情况应设置:
(1)穿越城镇规划区上、下游;
(2)重要下河通道(车行通道);
(3)人口密集或人流聚集地点河岸;
(4)重要码头、桥梁、取水口、电站等涉河设施处;
(5)水事纠纷和水事案件易发地段或行政界。
2.11 管理线桩(牌)、告示牌制作安装
(1)管理线桩
①定制规格:形状为长方形柱体,四角切除棱角,切除棱角边长30mm。高度600mm,横截面长250mm×宽200mm,预留700mm 四根φ12 埋设钢筋。
②制作材料:钢筋混凝土预制、青石料或大理石,混凝土安装时现浇(混凝土标号不低于C20)。
③埋设要求:地面以下700mm,地上露出600mm,周围泥土填筑密实。
④标示:线桩标示统一做凹形字,字体为隶书。面向管理范围内立面为管理线桩正面,面向管理范围外立面为管理线桩背面。在线桩正面和背面标注中国水利标志图形(蓝色)和“管理范围界”(红色);在线桩正面左侧从上至下分别标注中国水利标志(蓝色)、**(江)河名(红色)、管理线(蓝色)、桩点编号字样(红色),编号为阿拉伯数字;在线桩正面右侧标注“严禁破坏”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红色)。
(2)管理线牌
①定制规格:横截面形状为正方形,长500mm×宽400mm。
②制作材料:钢筋混凝土预制、青石料或大理石,混凝土标号不低于C20。
③安装要求:按嵌入式、壁挂式、斜式。
④标示:立面做凹形字,字体为隶书,从上至下分别标注中国水利标志(蓝色)、**(江)河名(红色)、管理线(蓝色)、桩点编号字样(红色),编号为阿拉伯数字。
(3)告示牌
①定制规格:告示牌总宽1600mm,高2300mm(地面以上),其中面板尺寸1500mm×1000mm(宽×高)。
②制作材料:采用φ50mm不锈钢管或热镀管制作支架,面板采用铝反光面板制作。
③埋设要求:告示牌根据实际条件和现场需要进行埋设。告示牌立柱管埋入地下400mm,四周浇筑600mm×600mm的C20砼底座固定。
④标示:面向管理范围内立面为告示牌正面,面向管理范围外立面为告示牌背面。告示牌正面标书政府告示,背面为有关水法律法规宣传标语(蓝底白字)。
2.12资料整理归档
(1)河湖划界数据成果、文档资料、生产过程成果及各种专业资料等,应按照规定格式标准统一整理并汇总和提交。
(2) 提交的各种文档资料应按国家档案的文档归档要求进行组织;生产使用的各种专业资料应建立完整的资料目录及其使用情况说明。
(3)划界报告等数据成果和文档资料应以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形式分别提
交,其中纸质文件一律以A4纸打印汇交(除有特殊纸张大小要求)。
2.15形成划界资料:①划界工作专项设计报告;②河道管理范围测绘图;③界桩设计图;④告示牌设计图;⑤桩、牌编号及平面位置图;⑥有关划界公告资料;⑦划界情况总结报告;⑧划界成果验收报告;⑨划界确权数据库。
第三条 合同期限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贾家沟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
本项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万零*仟*佰***元整)。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完成项目并经*方审核合格后*方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方支付全部的服务费用,即*元(大写:*万零*仟*佰***元整)。
第五条 *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
2.*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
3.负责检查监督*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如因*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过失原因给*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保密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规定,*方不得泄露此次项目的所有资料和成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凡造成泄密与失密,将依法追究责任。对于*方提供的资料以及属于*方的原始成果、中间成果、最终成果,*方有保密义务。未经*方书面允许,*方不得在本项目以外使用或向他人转让,如发生以上情况,*方有权向*方索赔,并通过有关部门追究*方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依法向项目所 (略) 提起诉讼解决。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方因部、省、市、县出台的新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或规程规范时,变更委托项目工作内容、压缩工期、修改项目实质性工作内容(如要求*方提供超出质量标准以外的质量要求等)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方工作返工或增加工作量的,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增加工作经费。
2.项目完成后,如*方需要增加打印图件或文本资料以及调整数据库,*方应向*方支付资料图件打印费、人工费用。
第十二条 附则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 *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方 * 份,*方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