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茂名国 (略) 工业用水厂及其配套设施工程— (略) 工业用水厂、消防及 (略) 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3日—10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反映。
联系地址: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茂名基地综合楼四楼,邮编:*,联系电话:06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茂名国 (略) 工业用水厂及其配套设施工程— (略) 工业用水厂、消防及 (略) |
建设单位 | 广东 (略) |
建设地点 | (略) 工业用水厂建设地点位于茂名高新技术产 (略) 西区XQ-C1-02地块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建设内容 (略) 新建工业用水厂占地面积约20.5亩,拟新建一体化制水设备一套(供水规模*m3/d),清水池一座,加压泵房及配套设备一套,消防用水蓄水池两座,消防用加压泵房一座,建设管理用房;消防及 (略) 总长约32.4km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 (略) 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正常工况下不排放工业废气,停电状态启用备用柴油消防泵时,会产生柴油尾气,该尾气属于应急情况下的特殊排放。 二、 (略) 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预处理后均送茂名高新技术产 (略) 水质 (略) 理作 (略) 理。 三、噪声防护措施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振、隔声或消声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等。 四、固 (略) 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泥饼、废弃包装材料、废机油和洗罐油水混合物及废渣、生活垃圾,实 (略) 置,其中泥饼交由相关单 (略) 置,废弃包装材料定期交由相关单 (略) 置,废机油、洗罐油水混合物以及废渣定期交给有资质单 (略) 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