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蒲塘镇全顺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10 月 27 日,兴业县蒲塘镇全顺水泥制品厂在兴业县蒲塘镇组织召开《兴业县蒲塘镇全顺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保现场检查和验收会。建设单位(兴业县蒲塘镇全顺水泥制品厂)、验收监测单位(广西科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及 3位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措施(设施)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根据《兴业县蒲塘镇全顺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建设情况
兴业县蒲塘镇全顺混凝土搅拌站于2020年11月20日变更单位名称为兴业县蒲塘镇全顺水泥制品厂。建设项目位于兴业县蒲塘镇炉岭红砖厂旁,中心坐标为东经109°56"57.13",北纬22°57"20.02"。项目东面为丘陵;西面、南面为蒲塘镇至高峰镇的乡村公路;北面为蒲塘镇炉岭红砖厂。
兴业县蒲塘镇全顺水泥制品厂于2016年1月委托广西 (略) 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5月16日,兴业生态局(原名兴业县环境保护局)以《兴业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兴业县蒲塘镇全顺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兴环项管〔2016〕5号)文件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于2016年7月开工建设,2016年8月进入调试阶段。
二、项目工程建设内容:
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1334m2,主要建设混凝土搅拌场1000㎡、配套用房30㎡,建设安装混凝体搅拌生产线1条,办公、机修及配电房租用炉岭红砖厂原有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商品混凝土5000立方/年。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6%)。
三、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及审批意见内容,现场核实项目的变动情况有:
项目的环评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情况变动情况表
项目 | 位置 | 环评及批复内容 |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 | 环保设施 | / | 新增了3台雾炮机 | 否 |
2 | 布袋除尘器 | 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 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粉尘 全部回用于生产 | 否 |
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文有关规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项目性质(原料、产品方案、建设内容等)、生产规模未发生变化,项目生产工艺及设备未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与总平面布置未发生变化,项目环保设施未发生变化,故项目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兴业县蒲塘镇全顺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核查表明:
(1)废水处理
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可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作物标准,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2)大气污染物防治
本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来源为水泥筒仓呼吸孔及库底粉尘、筒仓抽料时放空口产生的粉尘、输送、计量及投料粉尘。筒仓顶部呼吸孔及底部粉尘、筒仓放空口抽料粉尘全部回收至布袋除尘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本项目在物料的堆放、配料、进料、搬运、提升等过程中产生无组织粉尘,原料堆场使用围布遮盖,厂区内设置完善的排水沟、洒水喷淋装置,输送、投料均为半封闭式,装了洒水装置。厂界装了喷淋装置,不定时的对厂区进行喷水,还有3台雾炮机降尘。大部分粉尘在厂内沉降,小部分粉尘无组织排放到大气。
砂石装卸扬尘,项目净沙与卵石采用外购,用装卸机装修,运至场内原料堆场。在砂石卸入堆场的过程中产生少量的扬尘。由于项目采用的砂石含湿量大,产生的扬尘较少,周边也有喷淋的装置不定期的进行喷淋,所以只有少部分的扬尘无组织排放到环境中。
(3)噪声污染防治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运输车辆、水泵、物料传输装置、铲车、装卸车等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以及空压机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将选用先进、噪声相对较小的搅拌机、输送机和水泵。噪声源设备集中布置在厂区东侧,采取围墙隔声措施,合理布局,合理安排生产时间,运输作业车辆的装载管理,在夜间不进行生产作业。维护机器正常运转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处置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不合格的砂石料、剩余的混凝土,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沉淀物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
般工业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固废包括不合格的砂石料、剩余的混凝土、沉淀池沉渣以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其中,从生产至今没有产生不合格的砂石料及剩余的混凝土。沉淀池沉渣以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职工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员工的日常生产办公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项目厂界下风向各监测点位的颗粒物监测值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其中上风向不评价。
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pH值、CODcr、BOD5、SS的监测值可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作物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磷、石油类不评价),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项目四周厂界外1m处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一般固废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相关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兴业县蒲塘镇全顺水泥制品厂兴业县蒲塘镇全顺水泥制品厂建设项目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五、验收结论
兴业县蒲塘镇全顺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项目建设在设计、施工阶段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所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兴业县蒲塘镇全顺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项目后续环保工作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后,业主需要继续按照项目环评与审批文件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健全完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提高有关人员的环保意识,保证项目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按新时期的环保要求做好环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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