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责任单位:
为深入推 (略) 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根据《呼 (略) 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2021年试行版)》(呼平安小组办[2021] (略) )要求,完成市行政审批 (略) 牵头落实工作指标,保障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顺利开展,现通知如下:
一、责任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 (略) 、 (略) 、 (略) 、县发改委、 (略) 、
二、工作内容及分工
(见附件1)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细化工作落实措施,明 (略) 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任务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络人员,并将联络表(附件2)于12月15日前报送至县行政审批 (略) 二楼办公室,联系人:王培妍电话: ***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按照任务指标要求,认真抓好推进落实,完善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并将对应每项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的佐证材料(电子版)于12月15日前报县行政审批 (略) 办公室(联系人:王培妍联系电话: *** )。自12月15日起每10天报送一次工作推进情况。
(三)强化研究督导。定 (略) 会治理工作,每半年一次听取各责任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沟 (略) 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情况。责任单位报送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将如实上报平安建设( (略) 会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武川县行政审批 (略)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