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情况:
序号 | 拍卖标的 | 建筑面积(㎡) | 租赁期 | 起拍价格(万元/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竞价阶梯(万元) | 备注 |
1 | (略) 盛世华庭1号商住楼-*室商服租赁权 | 236.95 | 三年期 | 4.5 (整体拍租) | 2 | 0.05 | 半地下1层 |
(略) 盛世华庭1号商住楼*室商服租赁权 | 165.53 | 地上1层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转让方: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2.资产评估情况:经 黑龙江亚中资产评估房地产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黑亚资评报字【2024 】第H69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4年7月17 日为评估基准日,转让资产评估总价值为4.*元/年。
3.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三、交易方式
采取“黑龙江公共 (略) ” (略) 电子竞价。
四、交易须知
(一)公告时间:2024年9月10日14时 00分至 2024年9月19日17时00分止。
(二)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14时 00分至 2024年9月19日17时00分止。
(三)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 (略) (http://**),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四)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到“黑龙江公共 (略) ” http://** “线上培训”和“服务指南”中下载《黑龙 (略) 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黑龙 (略) 产权交易竞买人》和《黑龙 (略) 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自行学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竞买人须在2024年9月19日 17 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间则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七)拍卖时间:2024年9月20日 09 时00分。
(八)拍卖方式: (略) 电子竞价,拍卖项目开始时,进入竞拍倒计时(300秒),若在该倒计时内无人出价,则项目流拍;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无人加价为止,拍卖结束,价高者得。
五、报价规则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二)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
(三)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
(四)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五)申请人对公告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竞价开始时间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咨询。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买受人须在2024年9月20日17时前签署《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自然人不能委托他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结果确认书》对买受人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竞买保证金不冲抵任何款项,相 (略) 无息返还。(友情提示:跨行转账存在系统延迟、银行间系统差异等原因易造成汇款失败,建议竞买人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日前操作并交纳。)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竞价项目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处置单位对竞价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及实际情况为准,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竞买标的物,认真调查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瑕疵及其它实际情况,竞买人应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及实际情况已经确认,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及实际情况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情况。
(二)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三)租赁(合同)期限三年。租金一年一付,第一年以成交款的方式支付。(成交价/年=租金/年)
(四)拍卖成交后,承租人须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具体经营范围及各项条款以合同为准。
(五)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承担水、电、气、收视、通讯费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物业费、供热费由委托人承担。
(六)标的物是否有陈欠费用须承租人自行查询,所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物业等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七)承租人竞得标的后不得在经营过程中违章搭建、扩建,不得将标的转租、分租;不得经营国家规定限制和禁止经营的项目。
(八)承租期内该标的的安全、消防、日常管理、维护、通信、水电、排水等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门前三包等事项均由承租人负责,并承担上述产生的一切费用。
(九)承租人对标的进行装修、装潢及安装设备、设施时,需将方案告知委托人,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所需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
(十)承租人装修标的时,需向委托人提供装修方案,标的承重墙及主体结构不得拆改破坏,不得对标的的质量安全造成影响,否则,委托人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十一)承租人租赁本标的用于经营时应充分了解经营条件,须在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超出规定允许范围及要求的,所产生的一切责任,承租人自行承担。委托人、拍卖人概不负责。
(十一)成交后,承租人应自成交当日,将成交价款及全部拍 (略) 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拍卖行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承租人须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交割手续。逾期即视为违约,拍卖人将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竞拍成功后承租人需要支付拍卖佣金,佣金收取请联系线下拍卖企业咨询。
(十三)标的物移交手续由买受人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承担。
(十四)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公告及须知。
八、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现场查验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意向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三)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
2.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签署《租赁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3.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4.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四) (略) 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九、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如意向竞买人需到现场勘查标的的, (略) (略) 预约咨询。
标的物查看地点: 标的物所在地
联系人:曲女士 联系电话:0456-*
李先生 联系电话:0456-*
(二)黑龙江公共 (略) 咨询电话:
客 服 电 话: *
黑龙 (略) 统一业务受理电话0451-*(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