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于2024年7月26日、2024年7月30日、2024年7月31日,分别对一批医用耗材进行了公开遴选,经评审小组综合评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对象
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8日
三、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 (略) (略) 党委办公室
电话:*
四、公示要求
(一)广大职工、群众如认为公示对象在耗材遴选过程中有违规的行为,请以书面、电话或来 (略) 部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向上级部门汇报。
(三)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反映出的问题,我们将认真调查核实。
详见附件:HCLX*结果公示.doc
(略) (略)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