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规资源函〔2022〕309号
宝坻区人民政府:
河北新天唐山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曹妃甸—宝坻段)宝坻段工程农用地转用土地征 (略) 批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批准项目用地2.0081公顷,同意将农民集体农用地2.0081公顷(含耕地1.9846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1.752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征收集体土地2.0081公顷,安置农业人口10人。
二、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请按有关规定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落实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将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复垦义务。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河北新天唐山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曹妃甸—宝坻段)宝坻段工程建设,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河北新天唐山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曹妃甸—宝坻段)宝坻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1217号)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