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同安区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地址: (略) 同安区古庄里1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09)于2023年2月22日提出龙东溪(环东海域新城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中央代码:2104-*-04-01-*)(水利部分)初步设计文件审批许可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 (略) 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略) 令第412号),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许可并作如下决定:
一、工程任务和规模
龙东溪(环东海域新城段)综合治理工程位于沈海高速以南洪塘溪及龙东溪下游河段。水利部分工程任务是在满足防洪除涝要求的前期下,通过河道清淤,改善河道内水环境。工程规模为河道清淤总方量10.8万立方米。
二、工程等别和标准
龙东溪流域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洪水设计,堤防等主要构筑物级别为2级(工程无涉及新建堤防),围堰等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三、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河道清淤采用干式清淤法,水*两用挖掘机清淤、自卸车转运的方式,共设置6个清淤施工区。底泥固化采用自然脱水工艺,原位固化。
四、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工程导流设计标准为 10年一遇洪水设计,施工总工期(含绿化工程)为12个月。
五、工程总投资概算
工程总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方式以发改部门审批结果为准。
六、有关要求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规模、投资和工期,抓紧做好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工程开工前电话告知我局相关工程开工准备信息,我局将主动到工程现场办理监督手续(联系人:傅承娟,联系电话:*,*)。竣工验收 (略) 水利局。
七、其他
本次水利部分初步设计批复内容不包含岸上景观绿化工程。
(联系人:杨晓贞 电话:*)
(略) 水利局
2023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水利局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