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文登区世纪大道80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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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 风机、环保设备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略) 文登区张家产镇天福路13-3号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拟调整产品结构,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①新增2个大型设备喷漆房,全厂全部改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②淘汰部分老旧设备,新增自动焊接设备等;③将原有等离子切割机改为大型激光切割机。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改造,不新增用地。项目改造完成后,风机及除尘器等环保设备总体产量保持不变,仍为风机数量为2500台/a、除尘器数量100台/a,增加大型风机占比。项目总投资650万元,环保投资4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6.9%。 | (1)大气环境:项目激光切割机下料工序中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由激光切割机下部的沉降箱沉降,再由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P1排放,经处理后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8.25mg/m3;叶轮加工车间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由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P2排放,经处理后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2.58mg/m3;制作车间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由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P7排放,经处理后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1.72mg/m3;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由旋风+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P3排放,经处理后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9.78mg/m3;项目调漆、喷漆、晾干工序及危废库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有效收集由“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装置处理后,通过15m米高的排气筒P4排放,经处理后颗粒物、VOCs的排放浓度分别为0.44mg/m3、4.40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VOCs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通用设备制造业(C34)、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标准要求。 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无组织控制措施,涉VOCs物料密闭储存输送,喷漆间密闭作业,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监控点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VOCs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标准要求。 (2)水环境: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后,通过污水管 (略) 张家产镇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后排入昌阳河。 (3)声环境:项目主要声源来自新增设备噪声,噪声级在70-90dB之间。对声源设备主要采取控制噪声源与隔断噪声传播途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防噪减污。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厂界处,通过距离衰减减轻噪声源对厂界噪声的影响等。在采取上述措施后,经预测项目场界环境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废含油抹布随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送至威海 (略) 进行焚烧发电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下脚料,产生量约为207t/a;废钢丸,产生量约为10t/a;焊渣,产生量约为0.3t/a;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产生量约为8.29t/a,集中收集后外售。含油金属屑暂存于危废库,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委托处理。漆渣、废稀释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桶(废油漆桶、废机油桶、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桶)等危险废物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分别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