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中新镇金坑河河道治理工程代建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8 17: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补充公告
增城区中新镇金坑河河道治理工程代建(项目编号:JG2023-3483)补充公告
各投标单位:
增城区中新镇金坑河河道治理工程代建于2023年6月29日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充与修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如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修改调整,具体如下:
1、原招标公告P6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第3.3条、招标文件P24第3.5资格审查资料的第3.5.3删除
原文:投标人须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2、原招标公告P6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第3.4条、招标文件P24第3.5资格审查资料的第3.5.4修改如下:
原文:拟承担本项目代建工作的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上述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法人企业正式员工,需提供近六个月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可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的社保补缴情况)。
现文:拟承担本项目代建工作的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上述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法人企业正式员工,需提供近六个月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可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的社保补缴情况)。
3、原招标公告P8,第7点联系方式,修改如下:
原文:招标人: (略) 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增城区中新镇中福路30号
联系人:廖工
电话:02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 (略)
地址: (略) 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
联系人:罗工
电话:*
现文:招标人: (略) 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增城区中新镇中福路30号
联系人:廖工
电话:02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 (略)
地址: (略) 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
联系人:罗工
电话:020-*、*
4、原招标文件P36“资格评审标准”的资质要求删除
原文: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5、原招标文件P38“资信业绩评分标准”的“类似业绩”、“工程获奖业绩”、“项目负责人”、“企业信誉”和“企业服务能力”,修改如下:
原文:
类似业绩(4分) | 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接过总投资1亿元或以上的工程项目代建(项目管理)工作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若以上代建(项目管理)业绩为水利工程项目代建(项目管理)业绩的,每项加2分,最多得2分。 注:本项最多得4分。以合同协议书为依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总投资以合同为准(不含补充协议)。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或投资额的,须另提供立项批复等可证明业绩规模或投资额的相关材料,否则不得分。若提供联合体业绩供评审的,须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项目管理工作。 |
工程获奖业绩(6分) | 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接的水利工程 (略) 级(或以上)优质工程奖或文明工地奖,每项得1分,最多得6分。 注:需提供获奖证书,同一项目获多个奖项的,以最高奖项为准。 |
项目负责人(7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或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项目管理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3项(或以上)证书的,得3分;具有其中2项证书的,得2分;具有其中1项证书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15年(含本数)或以上工作经验的,得2分;具有10年(含本数)-15年(不含本数)工作经验的,得1分;具有10年(不含本数)以下工作经验的,得0.5分;无或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须提供近6个月或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交纳社保),否则不得分。工作经验以大专或以上学历毕业证的发证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
企业信誉(15分) | 1、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被评为“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连续3次(不含)以上的得5分;连续3次的得2分;连续2次的得1分;无或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纳税人等级只计算投标人自身( (略) 和子公司),须同时提供荣誉证书和网页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以在税务部门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为准,时间以纳税信用A级荣誉证书的获奖年度(评价年度)为准。 2、投标人至今获得诚信类企业称号连续年限:连续8年及以上得5分;连续5年-7年得2分;连续2年-4年得1分;其他的不得分。 注:须附相应证书扫描件;如颁证单位为协会的,还应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登记的网页截图,否则不得分。 3、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获得工程科学技术类奖证书:国家级的得5分;省级的得2分;市级的得1分;仅按获得的最高荣誉计一次,不累计得分,没有不得分。 注:提供以上荣誉证书扫描件;如颁证单位为协会的,还应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登记的网页截图,否则不得分。 |
企业服务能力(10分) | 1、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获得过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企业类荣誉证书:获得国家级的得5分;省级得2分;市级得1分;仅按获得的最高荣誉计一次,不累计得分,没有不得分。 注:提供以上荣誉证书扫描件;如颁证单位为协会的,还应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登记的网页截图,否则不得分。 2、企业履约能力评价:具有履约能力评价认证证书,AAA等级或以上的得5分;AA等级的得2分;A等级或以下的得1分;没有的或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分。 注:履约能力评价认证均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查询结果截图,否则不得分。 |
现文:
类似业绩 (6分) | 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接过总投资1亿元或以上的工程项目代建(项目管理)工作的,每项得2分,最多得4分;若以上代建(项目管理)业绩为水利工程项目代建(项目管理)业绩的,每项加2分,最多得2分。 注:本项最多得6分。以合同协议书为依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总投资以合同为准(不含补充协议)。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或投资额的,须另提供立项批复等可证明业绩规模或投资额的相关材料,否则不得分。若提供联合体业绩供评审的,须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项目管理工作。 |
工程获奖业绩(12分) | 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独立承接的项目获得过: 国家级质量类奖项的每项得6分,最多得6分; 省级质量类奖项的得每项得2分,最多得6分; 市级质量类奖项的得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 本项最高得12分。 注:获奖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获奖公示的网页查询截图,日期以证书发证日期或公示日期为准。同一项目获多个奖项的,以最高奖项为准。 |
项目负责人(6分) | 1、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或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项目管理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3项(或以上)证书的,得4分;具有其中2项证书的,得2分;具有其中1项证书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15年(含本数)或以上工作经验的,得2分;具有10年(含本数)-15年(不含本数)工作经验的,得1分;具有10年(不含本数)以下工作经验的,得0.5分;无或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须提供近6个月或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交纳社保),否则不得分。工作经验以大专或以上学历毕业证的发证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
企业信誉 (12分) | 1、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被评为“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连续3次(不含)以上的得6分;连续3次的得2分;连续2次的得1分;无或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纳税人等级只计算投标人自身( (略) 和子公司),须同时提供荣誉证书和网页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以在税务部门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为准,时间以纳税信用A级荣誉证书的获奖年度(评价年度)为准。 2、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获得工程科学技术类奖证书:国家级的得6分;省级的得2分;市级的得1分;仅按获得的最高荣誉计一次,不累计得分,没有不得分。 注:提供以上荣誉证书扫描件;如颁证单位为协会的,还应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登记的网页截图,否则不得分。 |
企业服务能力(6分) | 企业履约能力评价:具有履约能力评价认证证书,AAA等级或以上的得6分;AA等级的得2分;A等级或以下的得1分;没有的或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分。 注:履约能力评价认证均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查询结果截图,否则不得分。 |
二、本项目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请各投标人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等信息查询。
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单位: (略) 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日期: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