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批复链接 |
1 | (略) (略) 年产30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桐环建函[2024]081号 | |
2 | 关于辰航新能源科技(桐城)有限公司年产*吨/*套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零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宜桐环建函[2024]080号 | |
3 | 关于 (略) (略) 年产5000吨生物基全降解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桐环建函[2024]082号 | |
4 | 关于桐城 (略) *吨建筑用机制砂石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桐环建函[2024]083号 | |
5 | 关于安徽佳乐 (略) 年产15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桐环建函[2024]084号 | |
6 | 关于安 (略) 年产*件环保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桐环建函[2024]085号 | |
7 | 关于安徽布 (略) 年产10亿个环保包装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桐环建函[2024]086号 |
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工作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科室: (略) 生态环境分局行政许可科
电话:0556-*
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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