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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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4,#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FJSGZHPG[JS]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融侨大道、江南 (略) 2023 (略) 改造项目(一标段)补遗通知(三)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略) 融侨大道、江南 (略) 2023 (略) 改造项目(一标段)”有关补遗通知(三)如下: 1、本工程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3元(大写:#仟#佰###万零#佰###元#角#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人民币:#.76元(大写:###万#仟#佰###元#角#分)。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全部清单综合单价均不得高于本次公布的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价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2、本工程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发布的为准,详见随本答疑及补遗发出的附件。 3、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4.1修改如下: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18日09时30分。 注:若本通知与招标文件相矛盾的,以本通知为准,原招标文件其他对应地方作相应调整。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略) (略) 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方郡 (略) 2024年11月27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