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9-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1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354-*
通讯地址: (略) 榆 (略) (略) 政务大厅(*)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山西和顺 (略) 使用矿用钢绳芯输送带X射线探伤装置项目 | 山西和顺 (略) (和顺县李阳镇北李阳村南800米)主斜井房 | 山西和顺 (略) | 山西中辐 (略) | 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1台二类射线装置{型号为ZSX127D型(最大管电压140kV、最大管电流1mA)}、操控室、射线装置四周防护(2mm钢板+4mm铅板)、供配电、警示标志、声光报警装置、人员防护用品及监测装备、视频监控系统等。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3.*元。 | 1、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轻施工期噪声的影响;施工期含铅边角料回收处理,其他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2、辐射安全防范措施:x射线探伤装置的发射箱及照射皮带位置外侧设置防护挡板(2mm钢板+4mm铅板);射线装置周围设置监控摄像头、声光报警装置、具有提示“预备”和“照射”状态的指示灯和声音提示装置,警示信号指示装置要与探伤装置联锁;在控制区边界设置醒目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悬挂清晰可见的“禁止进入X射线工作区”警告牌;在监督区边界悬挂清晰可见的“无关人员禁止入内”警告牌,防止其他人员误入;探伤作业时由专人在井口房入口位置值守;控制室设置语音广播设备,在辐射工作场所控制区边界分别设置扬声器,用于提醒现场人员注意和撤离辐射工作场所,控制柜设置紧急停机按钮。3、探伤作业时,对工作场所实行分区管理(控制区、监督区),并在相应边界设置警示标志,防止其他人员误入。操作人员在控制室远程操控,设置运行密码;操作人员配置个人剂量计,并定期送检,加强个人剂量监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配备便携式剂量仪和报警仪,用于现场警戒巡测;加强管理,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照射,做好日常巡检,确保安全运行。4、制定辐射安全管理规定、运行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维修制度、监测方案、辐射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严格落实制度规定,确保运行安全。辐射工作人员均应通过生态环境部开发的国家核技术利用辐 (略) 进行培训学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