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北组团站南片区民安小区ZNMA-36、ZNMA-37地块, (略) 北组团站南片区民安小区,占地面积42387.9 m2。地 (略) 、 (略) , (略) (略) 和虾公岭村,西至碧桂园公园学府, (略) 南路。
地块历史沿革如下:
1980年前地块主要为农田、坡地,1980年开始地块内农田*续开挖变为水塘使用。2006年开始地块内部分水塘*续回填,不作为水塘使用。
2006年地块北侧修建为单层砖混结构建筑,建筑面积1000m2,用途为商店,涉及汽修店,商店内无喷漆房。地块西侧中部的水塘(荣龙停车场区域)回填,回填土来源于茂南大道附近楼盘(莱茵春天、鸿景南苑等)。
2007年地块北侧的三个鱼塘(永安物流中转仓)回填,回填土来源于茂南大道附近楼盘(莱茵春天、鸿景南苑等)。同年地块南侧的鸿运停车场区域的林地平整,次年作为鸿运停车场使用,停放槽车和罐车,停车场内有维修区,维修区面积990㎡。
2009年地块西北侧区域的林地平整,作为吴木进预制场使用,预制水泥砖块。
2010年~2013年期间,永安物流中转仓和荣龙停车场区域在作为洛湛铁路砂石堆场,堆放砂石。
2014年,永安物流中转仓和荣龙停车场区域结束外租。永安物流中转仓将地块的西北角租赁于驰隆汽车城,作为新卡车销售场地;其余区域作为仓储物流区,搭建单层砖混结构物流仓库。荣龙停车场将场地作为停车场使用,停放文岭村区域的物流车辆,后建设有少量砖混结构物流仓库。
2021年,调查地块内的企业*续退出经营,并拆除建构筑物及地面硬化层(吴木进预制场区域地面硬化层未拆除)。
调查期间调查单位系统地收集了地块现状和历史资料,并多次对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经分析明确了地块的污染风险:
(1)地块内的潜在污染区域主要为:鸿运停车场维修区和永安物流中转仓的外租商店(涉及汽修店)等区域,潜在污染因子主要为:石油烃(C10-C40)。
(2)地块外潜在污染源为地块北侧162m的南海之鹰润滑油储罐区、东北侧315m的中石化加油站、东侧的汽修及零配件店铺区域和 (略) 茂南润 (略) ,潜在污染因子为石油烃(C10-C40)。
(3)本地块历史企业生活污水经企业建 (略) 政污水管网,地块内南侧水渠历史上作为虾公岭村的雨水、污水排放渠,在疑似污染严重的位置布设地表水和底泥采样点。
根据地块内外历史沿革情况分析,使用系统网格布点法、随机布点法和专业判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样点的布设。将地块划分为重点区和非重点区,重点区为地块内涉及汽修的区域,占地面积为1990m2;其他区域为非重点区域,占地面积为40397.9m2。
重点区按照网格布点法(40m×40m),布设调查点位3个;非重点区按照网格布点法(100m×100m)和系统随机布点法进行布点,布设调查点位18个;另外,地块东侧林地布设土壤调查点位2个作为对照点。
在地块内排水渠布设2个底泥和2个地表水采样点。
因此,本次调查共布设土壤调查点位23个,地下水调查点位5个(其中地块内土壤地下水共用点位4个;对照井1个,位于地块外东侧),底泥采样点位2个,地表水采样点位2个。
土壤样品采集工作于**日~8月9日、**日进行,共计4天,在地块内共布设21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内采集土壤样品54个(不含平行样);地块外东侧林地布设2个对照采样点,共采集土壤对照样品2个(不含平行样)。检测指标为pH、石油烃(C10-C40)和GB36600-2018表一45项。
底泥和地表水样品采集工作于**日进行,在地块内共布设2个底泥和2个地表水采样点。地块内采集底泥样品2个,检测指标为 pH、石油烃(C10-C40)和GB36600-2018表一45项。地块内采集地表水样品1个(因W1断面无水,未采集水样),地表水检测指标29项:水温、苯、*苯、二*苯、石油烃(C10-C40)、三氯*烷、四氯化碳、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COD)、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NH3-N)、总磷(以P计)、铜、锌、氟化物(以F-计)、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
地下水样品采集工作于**日~8月16日、**日进行,共计3天,在地块内共采集地下水样品4个(不含平行样);地块外东北侧共采集地下水对照样品1个(不含平行样);进行pH值、浊度、水位、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酚、氰化物、六价铬、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碳酸盐、重碳酸盐、汞、镉、铅、砷、硒、铁、锰、三氯*烷、四氯化碳、苯、*苯、二*苯、石油类、石油烃(C10-C40)的检测。在此期间,调查单位根据检测单位测量的稳定水位,绘制了地下水流向图,从而确定调查地块的地下水流向为自西北向东南流动。
根据《 (略) 站南片区ZN-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ZNMA-36、ZNMA-37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因此本次地块调查土壤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进行评价;本次地块调查地下水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进行评价。
对采样分析获得的检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受检项目在土壤和地下水表现的特点为:
①土壤和底泥样品中,重金属和无机物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汞和砷检出率为100%,铅检出率为79.4%,镉检出率为91.2%,镍检出率为41.2%,铜检出率为38.2%;石油烃(C10-C40)检出率为91.2%,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 27 项和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和重金属六价铬均未检出。
②地下水样品中,地下水检出指标为17项,分别为pH值、氨氮、亚硝酸盐氮、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石油类、碳酸盐和石油烃(C10-C40)检出率为100%,硝酸盐氮检出率为87.5%,铅、铁检出率为25%,镉检出率为75%,锰检出率为50%。除了重金属锰有超标以外,检出的其他地下水指标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评价及相应评价标准要求。地下水锰不属于毒理学指标,故无需对该类指标进行人体健康影响分析。
③地表水样品中,地表水检出指标为13项,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COD)、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镉、氟化物、粪大肠菌群、石油类和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检出的各地表水指标检测结果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及相应标准要求。本地块无地表水超标现象。
综上,地块土壤、底泥和地表水样品指标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地下水除了重金属锰有超标外,检出的其他地下水指标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锰超标的主要原因为茂名地区原生地质土壤重金属锰偏高,地下水锰不属于毒理学指标,无需对该类指标进行人体健康影响分析。 (略) 北组团站南片区民安小区ZNMA-36、ZNMA-37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工作在初步调查阶段结束,调查地块作为二类居住用地、行政办公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委托单位: (略) 茂南区土地储备中心
编制单位:广东 (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