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梅州供电局:
报来《梅州供电局关于申请500千伏粤电大埔电厂二期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核准的函》(梅供电函〔2023〕5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 (略) 支撑性电源送出的需要,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500千伏粤电大埔电厂二期项目接入系统工程(项目代码为:2305-*-04-01-*)。
项目单位为 (略) 梅州供电局。
二、项目建设 (略) 。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在梅州境内扩建2个500千伏出线间隔,新建500千伏双回架空线路长约45千米。
四、项目静态投资35548万元,动态投资(总投资)36169万元,其中自有资金7233.8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国内贷款28935.2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80%。
五、建设单位凭此文件办理报建、施工、招投标、资金拨付等手续。
六、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附件1)加盖公章后反馈我局。
七、请项目单位严格 (略) 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2。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500千伏*丰*湖湾电厂3、4号机组扩建项目接入系统等16项工程补充纳入“十四五”电力规划的复函》(国能综函电力〔2023〕20号)、 (略) 自然资源厅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中国 (略) 文件《关于广东500千伏粤电大埔电厂二期接入系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方电网规划〔2023〕83号)和《500千伏粤电大埔电厂二期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请 (略) 梅州供电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 (略) 梅州供电局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2. (略)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