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应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综合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理有效期。
(3)拟任总监理工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拟任总监理工 (略) 行政区域内最多有2个(不包含本项目)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如拟任总监理工 (略) 行政区域内有其他在监项目的,监理单位应在参加该项目磋商时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有)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 (略)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
(5)拟任专业监理工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 (略) 监理工程师 (略) 专业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并无在监项目。
(6)拟任监理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略)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 (略) 监理工程师 (略) 监理员证书。
(7)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少于3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
(8)本项目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七、公告期限
八、询问及质疑
九、投标说明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暂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