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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宁河区2017年交通安全及智能交通设施(两类设施)建设项目运维服务
监理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XCSD-2024-608)》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略) 宁河区2017年交通安全及智能交通设施(两类设施)建设项目运维服务监理
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元,招标人为天津
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略) 宁河区2017年交通安全及智能交通设施(两类设施)建设项目运维服
务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宁河区2017年交通安全及智能交通设施(两类设施)建设项目运维服务监
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略) 宁河区2017年交通安全及智能交通设施(两类设施)建设项目运维服务监
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
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正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
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指件或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比选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科
(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参选文件
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比选申请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比选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响应。比选申请人若为法定代
表人参加响应,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
证、护照、驾驶证等):比选申请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响应,须提供法定代表人
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
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响应,比选申请人须提供《非联合体响应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冲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1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0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请供应商前往天津信诚 (略) ( (略) 西 (略) 6号¢
座2幢215室)获取比选文件,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建议比选申请人获取比选文件时,提
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比选文件售价:100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程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7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信减 (略) ( (略) 华苑产业 (略) 6号C座2
★
幢215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信减 (略) ( (略) 华苑产业 (略) 6号C座2
幢215室)
七、其他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运维项日验收合格之日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公安局宁河分局
地址: (略) 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9号
联系人:韩警官
电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信诚 (略)
地址: (略) 华苑产业 (略) 6号C座2幢215室
联系人:张忠义
电话:022-*-8011
电子邮件:*@*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义(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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