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和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促使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公司决定开展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略) 节能减排降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要求, (略) 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 (略)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 (略) 双田何定洪石灰厂
2.法人代表:何定洪
3.企业地址:位于 (略) (略) 坞
4.企业生产规模:公司主要包括生产区一和生产区二,生产区一主要包括2座机械石灰立窑生产车间、氧化钙加工车间和矿石煤场相关配套设施,生产区二主要包括5座机械石灰立窑生产车间、矿石煤场和相关配套设施,生产规模为年产*吨钙粉。
5.主要污染物:生活废水、废气、噪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6.排放污染物名称: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7.排放方式:有组织排放。
8.排放浓度和总量:2023年颗粒物排放浓度142.1mg/Nm3、排放总量限值为23.87t/a。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值189mg/Nm3、排放总量限值为13.73t/a、氮氧化物排放浓度54mg/Nm3、排放总量限值为3.04t/a。
9.超标及超总量情况:无总量超过排污许可证审批量情况。
10.主要能源品种及消耗量:2023年消耗煤*.7t,柴油33.42t,电力120.*kWh。
11.单位产值能耗:3.6338吨标准煤/万元。
12.单位产品能耗:136.83千克标准煤吨石灰。
13.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无危险废物产生。
14、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承诺:我公司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略) 双田何定洪石灰厂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