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受理编号X*0024)整改销号的申请
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略) 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受理编号X*0024)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并按要求进行验收,现申请销号,请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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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7日
目 录
1. (略) 第二轮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受理编号X*0024)销号确认表
2.X*0024案件处理情况
3. (略) 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受理编号X*0024)查验核实意见表
4. (略) 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受理编号X*0024)整改公示情况说明
5. 其它佐证资料(现场图片资料)
? (略) 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受理编号X*0024)销号确认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2024年2月27日
转办问题 基本情况 | 投诉人反映:宁都县肖田乡政府为了政绩明知道美佳山热水温泉项目用地是基本农田(疑似在生态红线范围内),却交代美佳山村委会骗取农户签字征地违规违法建设。 |
整改目标 | 1.立案查处,没收其非法占用宁都县肖田乡美佳山村桴源组的耕地和耕地以外的农用地(耕地面积2250平方米,耕地以外的农用地面积107平方米)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2.基本农田复耕,已变更为建设用地。 |
整改措施 | 1.立案查处,没收其非法占用宁都县肖田乡美佳山村桴源组的耕地和耕地以外的农用地(耕地面积2250平方米,耕地以外的农用地面积107平方米)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2.基本农田复耕,已变更为建设用地。 |
整改完成情况 | 截止到目前1.立案查处,没收其非法占用宁都县肖田乡美佳山村桴源组的耕地和耕地以外的农用地(耕地面积2250平方米,耕地以外的农用地面积107平方米)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2.基本农田复耕,已变更为建设用地。 |
本地本部门党政 主要领导(签字) |
X*0024案件处理情况报告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投诉人反映:宁都县肖田乡政府为了政绩明知道美佳山热水温泉项目用地是基本农田(疑似在生态红线范围内),却交代美佳山村委会骗取农户签字征地违规违法建设。
二、交办信访件
属第20批交办件(赣市督联信访组函〔2023〕21号、受理编号X*0024),由中共宁都县委、宁都县人民政府政府承办,5月2日收到,5月5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查处美佳山热水温泉项目占用地是基本农田(疑似在生态红线范围内),骗取农户签字征地违规违法建设问题。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温泉项目违法建设单位为肖田乡美佳山村村委会,法人代表为邓先远,现任肖田乡美佳山村村委会书记,家住宁都县肖田乡美佳山村美佳山二组。
五、调查核实情况
2023年5月2日收到转办件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立即核实处理,组织县自然资源局、 (略) 宁都生态环境局、肖田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肖田乡美佳山村温泉建设项目,肖田乡美佳山村村委会,经“四议两公开”决定,由江西 (略) 承包建设,持有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略) 于2022年7月18日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资金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宁组字﹝2022﹞49号)的文件,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情况下,项目于2022年10月始动工建设。已建成了5个独立洗浴木棚、管理用房、露天公用洗浴池、道路和绿化等。
(一)关于美佳山热水温泉项目用地是基本农田(疑似在生态红线范围内)问题
经聘请第三方测量单位现场测量,认定温泉项目占用土地面积3.65亩(其中耕地面积3.49亩含基本农田76平方米,乔木林地0.16亩)。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该信访问题属实。
(二)关于美佳山村委会骗取农户签字征地违规违法建设问题
经调查,肖田乡美佳山村桴源组召开小组会,80%的村民同意把美佳山村桴源组土地(耕地、乔木林地)流转给美佳山村村委会建温泉项目,约定了收益比例,有土地(耕地、乔木林地)流转村民也在土地流转协议上签字同意,未征地。肖田乡美佳山村在未取得用地建设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桴源组土地(耕地、乔木林地)建温泉项目,属违规违法建设。该信访问题属实。
六、存在问题
经调查,肖田乡美佳山村村委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美佳山村有土地面积3.65亩(其中耕地耕地面积3.49亩含基本农田76平方米,乔木林地0.16亩),属违规违法建设温泉项目。
七、处理整改情况
2023年1月6日,抖音发现、经县自然资源监察人员现场核实,肖田乡美佳山村的温泉已启动建设,县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1月9日函告肖田乡人民政府依法履行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并督促违法责任主体停止违法行为,做到该复耕的复耕,该复绿的复绿。2023年4月10日,对该处再次动态巡查发现,温泉项目正在建设,县自然资源局立即对建设业主单位肖田乡美佳山村村委会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2023年5月2日, (略) 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0批转办问题后,县自然资源 (略) 宁都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赶到肖田乡美佳山村的温泉建设现场,该项目建设基本完工,还有部分建设工人在做事,执法人员已劝散建设工人,县自然资源局立即对肖田乡美佳山村村委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做到耕地复耕,其他土地复绿,同时拟进一步对其立案查处,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若未限期整改到位,依法没收,没收到期后移送县政府处置。
八、问题解决情况
问题已得到解决,完成了整改工作。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2024年2月27日,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整改情况。
十、其它需要说明情况
无。
? (略) 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受理编号X*0024)查验核实意见表
时间:2024年2月27日
转办问题 基本情况 | 投诉人反映:宁都县肖田乡政府为了政绩明知道美佳山热水温泉项目用地是基本农田(疑似在生态红线范围内),却交代美佳山村委会骗取农户签字征地违规违法建设。 |
整改目标 | 1.立案查处,没收其非法占用宁都县肖田乡美佳山村桴源组的耕地和耕地以外的农用地(耕地面积2250平方米,耕地以外的农用地面积107平方米)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2.基本农田复耕,已调整为建设用地。 |
整改措施 | 截止到目前1.立案查处,没收其非法占用宁都县肖田乡美佳山村桴源组的耕地和耕地以外的农用地(耕地面积2250平方米,耕地以外的农用地面积107平方米)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到期后移送县政府处置; 2.基本农田复耕,已调整为建设用地。 |
查验核实情况 | 已完成整改。 |
查验核实人员(签字) |
(略) 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受理编号X*0024)
整改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示时间
该信访件整改情况自2024年2月27日-2024年3月7日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二、公示截图
三、公示收到的意见和建议
该信访件整改情况自2024年2月27日起网上公示,公示10日内无异议。
四、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
无。
???????????????宁都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7日
(略) 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督察转办信访件(受理编号X*0024)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 (略) 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反映宁都县肖田乡政府为了政绩明知道美佳山热水温泉项目用地是基本农田(疑似在生态红线范围内),却交代美佳山村委会骗取农户签字征地违规违法建设。
二、整改情况:1.2023年5月2日,县自然资源局聘请第三方测量单位对肖田乡美佳山村村委会非法占用土地进行了实地勘察,认定土地面积3.65亩(其中耕地面积3.49亩含基本农田76平方米,乔木林地0.16亩),未涉及生态红线,当日予以立案查处。2023年6月16日,县自然资源局对肖田乡美佳山村村委会非法占用土地面积3.65亩,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责令其立即对非法占用宁都县肖田乡美佳山村的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面积76平方米)进行复耕,栽种农作物。2、没收其非法占用宁都县肖田乡美佳山村桴源组的耕地和耕地以外的农用地(耕地面积2250平方米,耕地以外的农用地面积107平方米)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2.2023年12月1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及《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县自然资源局依法移送县人民政府处置。
3.2024年1月10日,宁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抄告单(宁府办抄字〔2024〕33 号)的形式,同意肖田乡美佳山村温泉体验馆建设项目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宁都县肖田乡美佳山村村民委员会,使用土地面积7.881亩,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已办理用地手续。
三、验收情况
2023年3月29日,对肖田乡美佳山村村委会非法永久基本农田面积76平方米复耕情况组织县生态环保局、县林业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开展了验收,基本农田种植了黄豆。目前,永久基本农田面积76平方米已调整为建设用地。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 (略) 宁都生态环境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 2月27日至2024年 3月7日,共10日。
受理部门:宁都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97-*
联系地址:宁都县梅江镇登峰大道50号
宁都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7日
其他佐证资料
整改前
整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