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蕲 (略) 眼科耗材配送服务、低值、基础耗材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蕲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24日 21:5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home)网上下载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1月17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null | ||
预算金额 | ¥97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跃、金喜南、刘畅、彭贵虎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7-*-605 | ||
采购单位 | 蕲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府大道43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13-* | ||
代理机构名称 | 武汉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武昌区中北路31号知音广场写字楼11层(地铁四号线楚河汉街C出口知音广场2号门)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7-*-605 |
【项目概况】
蕲 (略) 眼科耗材配送服务、低值、基础耗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home)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TBN-ZC-2023-374
2、采购计划备案号:蕲采计[2023]-1349号、蕲采计[2023]-1912号
3、项目名称:蕲 (略) 眼科耗材配送服务、低值、基础耗材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977.2(万元)
6、最高限价:977.2(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为2个项目包。采购具体情况见附件。采购清单、配送要求等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1年(第1年的服务周期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服务质量考核结果确定是否与中标人续签第2年、第3年合同);投标人在配送周期内,接到采购人采购计划后一周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下可提供12小时内紧急供货。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境内生产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
2)投标人须承诺所配送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中标后提供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投标 (略) 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成功注册。
4)本项目各包均自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就各包内所有的内容整体性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7、如国家 (略) 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home)网上下载
3、方式:
潜在投标人应登*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home)后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一系列操作。投标人应在此平台完成主体机构注册,登*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上传投标文件及办理电子签章等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 400-112-9919 或咨询客服(QQ:* 或 *)。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12月30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home)进行上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网络远程开标,投标人不用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于2024年01月17日9:00时至9:30时之间进入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home),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
2、省市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1)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5%。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3.监督部门名称:蕲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投 诉 电 话:0713-*
投 诉 邮 箱:*@*q.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蕲 (略)
地 址: (略) 府大道436号
联系方式:07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 (略)
地 址: (略) 武昌区中北路31号知音广场写字楼11层(地铁四号线楚河汉街C出口知音广场2号门)
联系方式:027-*-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跃、金喜南、刘畅、彭贵虎
电 话:027-*-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