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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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1 | 五家渠新 (略) 年产4000吨农用加厚膜项目 | 105团 | 五家渠新 (略) | 乌鲁木齐天辰 (略)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一期新建厂房一座,办公楼一座,新增3条造粒生产线、10条滴灌带生产线、6条加厚膜生产线、2条注塑生产线,1条残膜回收生产线。二期新建库房一座。项目由主体工程、公用及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9.1%。 |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1#厂房内设置1套“催化燃烧”设备,每条生产线上方均设集气罩,熔融挤出、吹塑工序、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引风机引至“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厂房和3#厂房共用一套“催化燃烧”设备,每条生产线均设集气罩,熔融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引风机引至“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有机废气(非*烷总烃计)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60mg/m3)。通过加强管理,保证集气罩集气效率及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定期通风;要求建设单位对废旧滴灌带、水带、地膜以及注塑管件分类在原料棚堆存,原料采用篷布遮盖,严禁露天堆放、敞开式作业;针对装卸粉尘,要求减少转运环节、合理装卸、降低装卸高度并设置挡板、运输车辆采用篷布遮盖、保证运输车辆洁净等措施防扬散、防渗漏;原料破碎采用湿法破碎。厂界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4.0mg/m3);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1.0mg/m3)。 项目新增VOCs排放1.414t/a,所需倍量替代总量指标为:VOCs2.828t/a。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各生产线冷却用水经冷却水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破碎、清洗废水由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废塑料破碎、清洗工序,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区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拉运至105团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润滑油用专用容器收集、更换下来的废催化剂、废活性炭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间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收集、贮存、转运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不合格产品和边角料全部回用于生产;污泥自然干化后外运填埋处理;塑料挤 (略) 片出售给废品收购站;分拣废物在厂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
2 | 昌吉油田吉37区块二叠系梧桐沟组油藏评价井工程 | 红旗农场 | 中 (略) 吉庆油田作业区 | 中勘冶金勘 (略) (略) | 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吉37区块部署2口评价井,井号分别为吉371H、吉372H井,井型均为水平井,单井平均进尺4920m,总进尺9840m,完井后进行试油,获取有关技术参数。项目由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和依托工程等组成。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5.52%。 | (一)加强生态保护,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减缓和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施工方案,严禁在农田区设置生活营地,有效控制和减少地表扰动范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造成的地表扰动范围,减少项目建设对项目区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绿色施工,控制施工扬尘,严禁大风天气施工,合理洒水抑尘,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加强柴油机烟气管理,确保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柴油,防止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期及试油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洗井废水、压裂返排液及生活污水,钻井施工采用“钻井泥浆不落地技术”,分离出的液相循环使用,完井后剩余泥浆回收利用,洗井作业废水及压裂反排液拉运至页岩油联合站压裂返排液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油藏,生活污水排入营地防渗生活污水收集池,定期拉运至吉木萨尔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 *-2011)标准。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项目钻井岩屑采用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钻井结束后装入钻井液罐由钻井队带至下一个钻井井场,一开分离出的水基钻井岩屑暂存于岩屑专用方罐,由岩屑处置单位直接拉运进行处理,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要求后可进行综合利用;二开分离出的油基钻井岩屑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进入油基岩屑专用方罐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负责接收、转运以及处置。沾油废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不在井场贮存,产生后直接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接收、转运和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须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拉运至吉木萨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六)钻试工程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沙治沙措施,并持续动态优化调整,重点做好植被恢复,减少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 (七)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治环境风险和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
年产*吨高效脱硫剂项目 | 东工业园区 | 新疆净源 (略) | 新疆源恒昌晟 (略) | 租赁新疆豫鑫特种 (略) 闲置厂房(厂房1北端)建设年产*吨高效脱硫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并安装2条氢氧化钙生产线和3条氧化钙生产线,并配套建设储运工程、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依托现有。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53.*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7.64%。 |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原料卸料和上料产生的粉尘通过7个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项目2条氢氧化钙生产线三级消化产生的粉尘分别经2#和3#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废气排放浓度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20mg/m3)。本项目2条氢氧化钙生产线分选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经4#和5#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3条氧化钙生产线磨粉工序粉尘分别经6#、7#和8#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成品料仓为封闭料仓,仓顶均配套密闭收尘管道,各管道分别接入9#和10#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原料区、成品区及生产区定期洒水降尘,清扫地面。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 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颗粒物0.171t/a。倍量替代指标:颗粒物0.342t/a。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园 (略) ,进入五家渠梧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机油及油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储存、转移、运输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可作为原料直接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更换的废布袋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在厂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
4 | 年回收0.*吨残膜再利用项目 | 新湖农场 | 五家渠绿晶 (略) | (略) 金正 (略) | 新建年回收0.*吨残膜再利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残膜分离系统设备,废旧编织袋、废塑料及农残膜的分选、破碎、清洗生产线,新建废塑料堆放场地一座,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等,形成年回收处理0.*吨残膜规模。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2.87%。 |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建设原料存储大棚,设置挡风墙,并加遮雨棚,原料贮存场采取分类贮存;对厂区内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定期洒水清扫,确保无散落物料被风化、碾压后在风力作用下产生扬尘,进出厂运输车采用苫布遮盖,避免运输过程中遗撒和粉尘的产生;生产车间为全封闭式,散包机上加不锈钢罩,散包机链接运输带的两侧加两道密封吊帘;原料存贮和生产车间产生的异味(臭气)经厂房阻隔,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同时对厂区进行绿化;项目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1.0mg/m3)。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清洗和甩干废水、清洁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循环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 (略) 排入新湖农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除杂杂质和三级沉淀池的尘泥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
4 | 奇台县永坤建材商混站建设项目 | 奇台农场 | 奇台县 (略) | (略) 金正 (略)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条120m3/h预拌混凝土生产线(年产预拌混凝土*m3)及1条100m3/h石料破碎、筛分生产线(年破碎筛分*m3),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m3预拌混凝土。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9.9%。 |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采用封闭式搅拌房,在搅拌机处安装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含尘废气通过管道与除尘器链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粉尘排放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的“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排放限值要求(20mg/m3)。项目仓顶呼吸粉尘由脉冲式仓顶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水泥和粉煤灰均储存在全封闭筒仓中,其他原料堆放区拟建设三面围挡,进行洒水抑尘;铲车卸料粉尘及石料破碎筛分粉尘采取水炮喷雾机进行喷雾除尘;车辆运输扬 (略) 硬化+洒水降尘的措施。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0.5mg/m3)。 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颗粒物0.087t/a。执行等量替代,替代指标从关停 (略) 减排量中支付。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在厂区北侧化粪池暂存,定期委托拉运至奇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储存、转移、运输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除尘器收集粉尘和沉淀池沉渣均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生活垃圾在厂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
新疆中基天邦年产*只锥形钢桶项目 | (略) | 新疆中基天邦包装 (略) | (略) 金正 (略) | (略) (略) (G335国道)以南、草梧道以东部分区域利用 (略) 现有厂区内建构筑物建设锥形钢桶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购置安装年产*只锥形钢桶生产线及附属设施,配套基础设施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只锥形钢桶规模。项目总投资3861.*元,其中环保投资165.*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4.29%。 |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设施;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打磨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调漆、补漆在封闭补漆间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水帘柜+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烘干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有组织颗粒物及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120mg/m3、3.5kg/h,非*烷总烃120mg/m3、3.5kg/h)。项目未被收集的打磨烟尘、调漆补漆、烘干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打磨烟尘在打磨区域自然扩散,保持通风,调漆、喷漆室、烘干室密闭保持微负压,减少无组织废气的逸散。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非*烷总烃4.0mg/m3)。 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挥发性有机物0.76t/a,应替代的区域总量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1.52t/a,挥发性有机物从关停呼图壁县芳草湖福地地膜加工厂减排量中支付0.34t/a,从关停呼图壁县芳草湖北戈壁塑料颗粒加工厂减排量中支付0.5305t/a,从关停呼图壁县芳草湖玉喜颗粒厂减排量中支付0.4385t/a,从关停呼图壁县芳草湖郑友废膜加工厂减排量中支付0.211t/a,共计支付挥发性有机物1.52t/a。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收集回用于调漆工序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 (略) 最终进入梧桐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经密闭容器桶装存、分类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的储存、转移、运输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打磨片、布袋收集尘、水性漆漆渣、漆桶经收集后外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在厂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