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令第4号)第 * 条规定,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 (略) 建设项目相关信息。 (略) 如下:
*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油房湾炭质 (略) 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 (略) 油房湾炭质 (略)
项目地点: (略) 镇平乐村1组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 万元人民币,新增带式输送机、刮板机、采矿机、架空乘人器及相关机器设备 * 余台(套)。项目竣工后,年生产规模达到 * 万吨(原年生产规模为9万吨),安全生产水平得到进 * 步提高。本次扩建不新增用地。
*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 (略) 油房湾炭质 (略)
通讯地址: (略) 镇平乐村1组
联系人:钟照勇
联系电话: ***
* 、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 川华评 (略)
地址: (略) 区 (略) 区锦蜀街 * 号5幢 * 层1号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q.com
*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该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该项目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 (略) 门。
* 、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
* 、公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略) 油房湾炭质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