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 (略) 与自贡 (略)
实质合并重整投资人
招募公告
2023年12月27日, (略) (略) 作出(2023)川03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昊华 (略) ( (略) )的重整申请。2024年1月31日, (略) (略) 作出(2024)川03破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自贡 (略) ( (略) ) (略) 实质合并重整(以下简称本案)。2024年2月19日, (略) (略) 作出(2024)川03破4号决定书,指定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中立 (略) (略) 管理人。
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实现重整价值最大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管 (略) 、鸿化公司(以下合称债务人)实质合并重整投资人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1. (略) 成立于1997年12月,登记机关: (略) 场监督管理局,法定代表人:郭戈,公司类型: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中 (略) (略) 43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88,注册资本:*.*元( (略) 持股100%)。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化工新材料、化工产品和盐产品的制造、销售、化工设计与科研、焊接气瓶检验;压力管道(GC2)安装;锅炉改造、维修;资产经营、产权交易、投资,机械制造、建筑安装维修和防腐加工、房地产业、商品贸易、进出口业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炉窑工程专业承包*级、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煤炭批发。
2. (略) 成立于1994年6月,登记机关: (略) 场监督管理局,法定代表人:郭戈,公司类型: (略) ( (略) ) ,注册地: (略) 鸿鹤坝,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8X6,注册资本金*.*元( (略) 持股 76.06%;其他法人股东114 家,持股22.25%; 自然人股东*人,持股1.69%)。
经营范围: 制造、销售: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制造、销售:化学试剂、化学肥料(农用氯化铵、复混肥料等)、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电力生产和销售,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本企业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三来一补”业务;化工工程设计,化工机械制造(含钢桶)及维修,化工设备及管道安装、检修,电气设备设施安装、维修,计量仪器仪表检定、安装和维修,废旧物资开发利用,公路货物运输及仓储,劳务外包、技术协作。
(二)主要资产及负债
债务人名下主要资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工业用地)面积约1419亩(其中约279亩未办证),工业厂房、房屋、建筑物面积* m2,在建工程面积0.* m2,化工生产类机器设备约5830余台/套。所有资产评估总值为5.26亿元人民币(基准日:2024年1月31日)。初步审查确认债权总额约为1.889亿元(最终债权数 (略) 裁定确认为准)。
(三)项目优势
债务人始建于1958年,是国有大型纯碱、烧碱生产企业,*烷氯化物及制冷剂生产基地,拥有“鹤”牌纯碱、烧碱、氯化铵3个“中国产品”,其中“鹤”牌农用氯化铵和“天鹤”牌三氯*烷是“中国石化行业品牌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轻工、化工、环保、医药、纺织、建材、冶金和食品加工等领域,曾荣获“中国石化工业百强企业”。
经多年努力,企业已经*续将学校、医院、社区等社会职能完全剥离并移交地方,2014年停产以来已逐步分流安置4800多名员工,至今仍保留企业部分中层管理团队、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工共约120余人。在企业全面停产期间,仍坚持开展环保治理、设备维护、财产安保等日常运行工作,为企业迁建新项目、重新恢复生产创造了条件。
(略) 的批准,债务人计划利用原有产能指标, (略) 新建年产*吨*烷氯化物及配套烧碱项目,重新恢复企业生产经营。项目预计总投资约20亿元,后期增加五氯*烷和四氯*烯子项后,本项目年产值可达25亿元,预计年创利润4亿元。
目前该项 (略) 沿滩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立项备案,并在逐步推进过程之中。为加快推进项目的实施, (略) 人民政府与 (略) 联合成立了项目工作推进组,统筹协调新建项目的立项、环评、选址、建设、团队等前期工作。
二、意向投资人报名条件、材料
(一) 报名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投资人应稳健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完整的组织结构及企业管理体系,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或相应资信证明);
3.意向投资人需向管理人承诺: 投资主体、法定代表人及其主要股东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不存在未结强制执行案件,不存 (略) 列入失信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4.需全盘接收债务人职工,保障职工稳定;
5.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非主体成员须满足除第2条“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以外的其他相应条件。
6.愿意按照本公告及管理人制作的其他招募文件的要求参与本次投资人遴选,在参与重整的过程中能够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规定, (略) 和管理人的监督。
(二)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主体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章程及修正案以及验资报告;
2.董事会、股东 (大) 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债务人重整投资的批复/决议原件(可延迟至投资方案正式提交时一并提交);
3.授权委托材料: 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需提供该受托人作为指定联系人/对接人的联系方式(姓名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等);
4.报名意向书(见附件1);
5.意向投资人相关的项目业绩和经验;
6.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7.相关资金实力证明 (如银行征信报告、资信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8.承诺书(见附件2);
9.管理人认为需要补充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和骑缝章。报名材料为复印件的,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有权要求报名人提交原件予以审核。报名材料应按照材料清单的顺序编写目录索引,并以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6份。报名材料可由报名人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给管理人,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管理人邮箱 (邮件命名方式为: 报名人名称十招募投资报名材料)。
三、报名与意向投资人的确定
(一) 报名时间:有意向参与本次重整投资的投资人应于2024年5月27日17时前将纸质版报名材料通过密封寄达或现场交付的方式送达或提交至管理人,并于2024年5月27日17时前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前述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 (略) 自流 (略) 43号
联系人: 徐律师、何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honglun.com
报名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经管理人组织形式审查,材料齐全和符合条件的,管理人将书面通知报名人。资料如有欠缺,管理人将向其发送补充材料的通知,报名人应当按照通知限期补充完毕报名资料,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或未按需补充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认可。
(三) 交纳尽调保证金
对于初审符合资质条件的报名人应当在收到管理人的通知后3日内向管理人交尽调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佰万元)。如报名人系债权人或相关利益主体的,应及时向管理人披露。尽调保证金应缴至下列银行账户:
户 名:昊华 (略) 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 (略) 自贡分行
帐 号:230 330 313 910 012 8136
报名人应及时与管理人核实尽调保证金是否到账,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报名人承担。未在期限内交纳尽调保证金的报名人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的资格。
(四) 保密承诺书
管理人在收到报名人交纳的尽调保证金后,将与报名人安排签订《保密承诺书》,报名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保密承诺书》的规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因未履行保密义务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调查论证
自《保密承诺书》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为调查期。在调查期内,报名人可要求查阅有关债务人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报名人的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同时报名人可以在管理人配合下开展相关调查和投资论证工作,包括与各主要利害关系方 (包括政府相关部门、债权人等) 进行沟通和谈判等等。
(六)重整投资方案
报名人应当在调查期结束后五日内向管理人提交9份密封的书面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总额、意向投资方式、产业投资方案、企业经营方案、债权清偿方案、投资款项的支付时间、资金来源等),在上述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书面投资方案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重整投资。
(七) 评审与确定
报名人提交投资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管理 (略) 报告后,组织评审遴选投资人工作。
遴选委员会共计9人,由债权人委员会成员7人与管理人2人共同组成。遴选时邀请行业专家与主管部门对产业问题给予现场指导。
遴选方式采取评分制,由遴选委员会成员对报名人的投资方案从报名人实力、投资总额、投资方式、产业投资方案、经营方案、债权清偿方案、投资款项的支付时间、资金来源等方面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报名人确定为中选人,由管理人向其发出中选通知书。具体评分规则由管理人拟定提交债权人委员会讨论后确定。如仅一家报名人提交投资方案,遴选委员会有权决定该报名人是否直接中选,若该报名人未中选,管理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重新刊登招募公告。
(八) 履约保证金
管理人向中选的报名人发出中选通知,中选人在收到管理人的中选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 *仟万元)。中选人未在前述期限支付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行放弃投资人资格。
(九)保证金的处理
1. 未中选的报名人,管理人将在确定报名人未中选之日起3个工作日 (略) 退还报名人的尽调保证金。
2. 报名人违反《保密承诺书》所作承诺的,报名人所缴纳的尽调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中选人所缴纳的尽调保证金不予退还。
4. 中选人按期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管理人将与中选人签订投资框架协议,待《重整计划草案》 (略) 批准后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尽调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后转为后续重整投资资金的一部分。
5. 若《重整计划草案》 (略) 裁定批准的, (略) 作出裁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选人所交纳的尽调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6.中选人未按照投资方案履行投 (略) 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后不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管理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
7.报名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实造成重整失败的,管理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及尽调保证金。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重整,管理人遵循重整资产最大化原则, 接受意向投资人不代表具有排他性。
(二)本公告中提供的数据仅供参考,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三)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管理人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如招募工作安排因破产重整工作的需要发生变化,管理人可在通知后进行调整。
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投资人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昊华 (略) 管理人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报名意向书》
附件2:《承诺书》
附件 1
报名意向书
企业名称 | 单一投资人 | ||
联合体(如适用) | □是(请列明各成员全称): □否 | ||
财务状况(包括是否系失信被执行人等) | |||
投资意向(包括意向投资范围,联合体应分别说明各成员的意向投资范围) | |||
通讯方式 (联合体应填写授权提交人的信息)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件: | |||
地址: | |||
退款账户 | 名称: 账号: 开户行: |
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已充分评估、知悉并自愿承担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的全部成本、风险、负担。
报名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承诺书昊华 (略) 管理人:
我方已全面、认真阅读《昊华 (略) 与自贡 (略) 实质合并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以下简称《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的全部内容,自愿参与昊华 (略) 、自贡 (略) (以下合称债务人)投资人的招募,并自愿接受《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的全部内容。
我方严格按照《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的要求提交报名资料,保证所提交的报名资料均真实、合法、完整、正确且无重大遗漏,如果我方所提交的报名资料不符前述要求,管理人有权没收我方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我方将按照管理人的通知交纳尽调保证金,并积极开展调查论证工作以及在调查期内提交投资方案供管理人评审。如我方中选为投资人,我方将按时向管理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以及积极与管理人协商签订投资协议,履行投资人的义务。如果我方被确定为债务人投资人,我方将按照投资方案以及重整投资协议开展对债务人的投资;如我方被确定为债务人投资人,但我方未按照初步投资方案进行投资,管理人有权没收我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同时我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报名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