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凤城市东方红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东方红小学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7日 15:09 |
开标时间 | 2025年01月08日 09:00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东方红小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凤凰城街道利民街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宏亮*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综合 (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女士* |
辽宁 (略) (略) 东方红小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凤城市东方红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凤城市东方红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东方红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凤凰城街道利民街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宏亮*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综合 (略)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凤城市东方红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所需食材包组如下(所有包组允许兼投兼中,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以下投标包组),具体采购内容详见征集文件第三章。
包组 | 食材名称 | 入围供应商数量 | 服务期限 |
001 | 果蔬菜、豆制品、水(海)产品、预包装食品、半成品类 | 入围2家 | 2年 |
002 | 粮油类、干调类 | 入围2家 | 2年 |
003 | 肉类、蛋类 | 入围2家 | 2年 |
注:本项目按照价格折扣率进行报价,报价单位(%),供应商折扣率高于最高折扣率(100%)的,其响应文件将 (略) 理。
(1)投标报价包含食材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税金、质量检测、日杂用品等所有费用。
(2)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预留比例为100%。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3、征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征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征集文件获取地点:辽宁 (略) ( (略) (略) 综合 (略) )
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5年1月08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现场递交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辽宁 (略) ( (略) (略) 综合 (略) )
二、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8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现场获取文件需提供: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复印件;
4.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5.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当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时,征集人将启动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有效期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