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 华州区2023年度戏曲进乡村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华州区子仪东路财政局32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22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华县-2023-00063.1B1
项目名称: (略) 华州区2023年度戏曲进乡村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略) 华州区2023年度戏曲进乡村项目(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 全区十个镇(办),每镇戏曲进乡村约8场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4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 年 11 月 29 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华州区2023年度戏曲进乡村项目(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5 《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9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0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2.11 《 (略) 财政厅关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 《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华州区2023年度戏曲进乡村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注册登记凭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注册登记证);3.2 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被授权人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或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在磋商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文件。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磋商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税收缴费凭据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6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磋商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 供相关证明文件。3.7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3.8 供应商具有文化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3.9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09日 至 2023年08月1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5: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华州区子仪东路财政局32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22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华州区子仪东路财政局314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8月22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华州区子仪东路财政局31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获取,谢绝邮寄。)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华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 (略) 华州区子仪东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华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华州区子仪东路
联系方式:09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华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913-*
(略) 华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8月09日